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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的工作职能主要是: 一、负责省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专题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省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省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全国政协办公厅的委托,组织在湘全国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四、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省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五、联系和指导全省各级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省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六、负责省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省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八、负责接待来湘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九、承办省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