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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对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发展文化产业的迫切需求。湖南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必须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引导转型升级,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湖南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不优。主要表现在规模以上文化和创意制造业比重偏高,文化和创意批零业及服务业比重偏低,实力较弱。2014年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制造业、批零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为68.3%、6.12%和25.58%。与全国产业结构平均水平相比,作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占比低了23个百分点。
二是地域发展不均。14个市州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5%以上的只有长沙、株洲和郴州,其中排名第一的长沙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774.7亿元,排名第二的株洲为165.8亿元,其他12个市州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总和占比还不到50%,地域间的差异十分明显。
三是传统板块下滑。受“互联网+”环境影响,报纸行业总产出同比下降26.4%,印刷复制行业产值同比下降10%,工艺美术行业国内高端礼品市场缩水明显,广播电视地面频道经营收入和传统演艺亦有不同程度下降,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步伐急需加快。
四是融资渠道不畅。文化企业“抵押难、评估难、融资难”等问题依然存在。省文化厅先后与交通、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金融合作框架协议,授信规模60余亿元,但是真正落实到文化企业和项目的贷款规模很小。
五是贸易难度加大。2016年上半年,全省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额2.9亿元,同比下降30.9%,其中出口额2.86亿元,同比下降31.2%。充分表明传统文化贸易难度加大,现行文化贸易模式很难满足发展需求,创新文化内容和贸易模式势在必行。
六是区域竞争加剧。文化产业对创新有极高的要求,品质化、差异化、前瞻性、创新能力成为竞争的主要内容。在全国各地“高水平引进来、大规模走出去”同步发生的背景下,市场竞争加剧。我省必须加紧培育新的比较优势,才能使文化产业继续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撑作用。
二、建议
“十三五”时期,湖南文化产业应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制度创新、融合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一)加大政策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金融创新和支持力度。在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估、信用担保、转让登记、质押贷款等方面进行试点和创新,理顺文化企业股权、版权等资产的价格形成机制和风险投资进入机制。积极发展政府主导的投资基金,鼓励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文化企业共同设立网游、动漫、艺术品交易等专项基金,合理配置文化金融资源。
二是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框架内,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的途径和方式,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面继续予以支持。
三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文化人才跨区域、跨行业流动,并给予其相对稳定的社会保障。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转制企业、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创办企业的股权激励政策,鼓励各类人才以知识产权、技术要素等作为股份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二)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层次优化升级
一是实施差异化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充分聚合政策、资金、人才链条,构建全省文化产业“一核两圈三板块”的总体布局: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将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建设成为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增长极;以文化生态旅游为核心,将大湘西建设成为全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以加工制造为核心,将大湘南培育成为全省文化制造出口加工集聚区;以休闲旅游为中心,将环洞庭湖地区发展成为全省生态休闲文化产业发展试验区。在此基础上,加快发展县域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多点支撑格局,解决文化产业发展功能雷同,“小”、“乱”、“零”、“散”和资源浪费问题。
二是实施科技化战略,转变产业发展方式。依托长株潭两型试验区、湘江新区等国家级试验区,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提升改造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将长沙打造成为全国移动互联网创业“第五城”,重点培育数字媒体、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融合创新,再造文化产品的生产流程、服务方式、盈利模式和业态形态。
(三)优化文化产业与相关业态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构建协作协调机制。由各级党委、政府成立文化旅游融合、文化科技融合等议事协调机构,联合开展宏观规划、项目实施和评价监测,推动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放大文化“溢出效应”。
二是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平台等,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申请、保护、交易、评估、融资等服务,推动各领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文化企业的战略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资”合作机制,实现融合成果的项目化、市场化、产业化。
(四)实施资源优化整合,着力壮大文化市场主体
一是加强重点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大重点园区基地的扶持力度,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产业、企业适度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规模。同时全面发展优势产业的下游产业、周边产业、关联产业、衍生产业,推动文化和创意产业链的延伸,推动文化和创意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二是探索建立文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区。围绕“建立符合国际化要求的文化贸易投资体系探索区、符合法治化要求的新型文化监管制度先行区、符合现代产业理念的文化产业集聚示范区”的目标,坚持“技术先行、产业支撑、制度创新、文化安全”的原则,在试点区内重点建设音乐产业、影视制作、非遗文创、动漫游戏、数字创意、新闻出版等产业基地(街区),大力促进文化艺术、文化创意、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体现湖南特色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出口。在此基础上,申报设立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同时,对接中央文化开放政策和产业需求,用足用活海关特殊监管政策,构建“服务创新、展示推介、人才培训、政策试验、产业孵化”等平台,加快文化投资多元化和贸易便利化,推动文化与金融深度融合,增强湖南文化贸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