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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安娜: 关于推进我省节水农业的几点建议
节水农业是指节约用水和高效用水的农业,其内涵是以农业生产为核心,采用工程、机械、农艺、生物和管理等综合措施,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益,在水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实现农业生产的效益最大化。湖南是农业大省,全国第一水稻种植大省,发展节水农业对于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我省节水农业发展现状:
一是缺少组织规划,政策法规不健全。目前我省还没有省一级的节水农业发展规划。我省各级政府均没有成立专门的节水农业领导机构,各涉农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配合机制,节水工程没有统一的规划设计标准。省政府明确了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要求,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仍然缺失;缺乏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节水农业相应的奖补政策。
二是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在全省节水农业示范县衡东县调查发现,目前已建成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工程配套率只有60%左右,完好率不到45%,实际旱涝保收灌溉面积仅为设计能力的43%。地方政府对节水农业基本上没有投入。2012年中央在我省投资约120万元,而大多数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难以到位。1998~2011年,中央对我省水利设施建设的投资2037亿元,省财政累计投资1485亿元,市财政和群众自筹累计投资121亿元。但这些投资多是水利设施修复和改造项目,不属于真正的节水农业投资。
三是节水农业配套设备技术落后,服务体系不健全。没有专门的节水农业技术研究推广机构;水稻节水配套技术研究至今基本上还是空白,与湖南农业大省和水稻大省地位很不相称;同时,丘陵地区没有形成自己的节水农业配套技术体系。
四是水资源科学利用管理缺位,浪费严重。大多数农业灌区工作不能正常运行,已建工程难以正常发挥效益;蓄水管理和用水管理不到位,农业用水浪费严重;输水过程中损失较多,造成灌区上游用水多,下游用水不足,争水抢水现象经常发生。
发展节水农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树立全民节水意识。充分运用多种媒体,积极开展节水灌溉和农业节水科普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节水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节水农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省级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建立统筹节水农业的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间衔接合作,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应事权。
三是加快节水农业规划编制。地方各级政府要组织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要求,科学编制节水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节水农业规划要列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同时要与农业发展、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规划相衔接。
四是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要严格遵守水资源循环的自然规律,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地表水利用不足。要强化水是商品的意识和市场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合理制定用水价格,科学制定管理措施,引导农民从“花钱买水”到“花钱节水”转变,做到城乡用水统一调度,地表水、地下水联合运行,促使水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要深化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业节水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管护经费,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运行机制。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大力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逐步形成小型农业节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鼓励农民建立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让农民广泛参与农业节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五是加快节水农业配套技术设备的攻关研究。要加快水稻节水配套技术的攻关研究。我省是全国水稻种植第一大省,水稻用水占农业用水的90%,应组建专门的科研队伍,加快对水稻节水配套技术的研究攻关。要建立高效节水农业模式。根据我省各地地理环境、农业资源和水资源特点及农业发展实际,逐步建立和发展不同特色的抗旱型、立体型、免耕型、复合型、设施型等集约高效节水型农业持续发展模式。要加快节水农业技术培训和成果的转化推广。加强节水农业技术培训,提高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素质;抓好以现代微喷灌为核心的高效节水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把水的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加快节水灌溉设备的研发生产。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加大人员资金投入,针对我省实际,加大优质节水灌溉设备的研发力度。
六是建立和完善节水农业的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加快设立高效节水农业设施建设专项和节水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并建立稳步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大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示范等投入力度;增加中央和省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扩大节水农业设施和抗旱机具购置的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建立和完善灌溉工程建设维护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开辟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资、独资等多种渠道,实行“多元化”融资,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通过项目带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农民积极参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银信部门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发展节水灌溉提供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
七是制定和完善发展节水农业的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建议把节水农业标准、规划、投入、管理等内容写入水法和水利法,加快与水法、水利法配套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一是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参与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产业化模式。二是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培育种粮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促进节水农业快速发展。三是要树立“减少水污染,治理水污染也是节水的理念”,建立健全水资源污染控制和治理机制。四是要把发展节水农业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有利于发展节水农业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使节水农业建设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