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回2月20日政协湖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0年12月 18日至20日,省政协召开八届十四次常委会议,着重就我省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协商与讨论。为开好这次会议,自今年五月份以来,全省各级政协围绕本地的环境保护问题普遍开展了调研或视察。与此同时,由省政协领导同志带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先后到长沙等十市和湘西自治州及其29个县(币、区)进行了视察和调查,在此基础上就我省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
大家感到:近些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和江泽民同志在全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努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的环境污染得到了缓解,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的环境污染仍未从根本上好转,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集中表现在:城市大气污染十分突出;水质污染相当严重;城市噪声污染不断加重;城市固体废弃物逐年增加而处理处置率很低;局部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加上我省耕地、地表水和矿产资源潜伏着逐渐减少和污染的双重隐患,以及我省人口总量、劳动适龄人口和老龄人口三大高峰期将重叠出现等因素,如不加以重视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势必严重影响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约我省的现代化进程。 为此,经过协商讨论,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的认识沏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环保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各国首脑高度关注和优先考虑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他还指出:“必须切实保护资源和环境,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深刻理解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基本国策的高度,从“三个代表”的高度,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思想,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克服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树立发展与保护相协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观念;克服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思想,树立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兼顾,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观念;克服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的思想,树立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观念;克服重经济效益、轻环境效益的思想,树立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观念。环保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仅靠环保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全党动手才能奏效。我们党是执政党,如果执政党对于环保工作不重视、不研究、不努力,那么环保工作无论如何是抓不好的。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环境保护工作真正摆到基本国策的地位,列人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环保工作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应切实负起责任,抓出成效。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和当地的环境质量状况列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把环境保护工作的好坏与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并与其任用联系起来。对出现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要根据法律和党纪、政纪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法规和环保知识的教育培训,制定计划,分层次进行。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更要系统学习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在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把环境指标列人计划肥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统一起来。在确定建设项目时,一定要坚持环境评价制度,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要做出科学评价,真正做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与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把环保执法与为企业排忧解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方法。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要把环境保护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要深入持久地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典型的报道,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大胆进行新闻舆论监督。
各级普法机构要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列人普法教育内容。
各级教育部门要抓好对青少年的环保基本知识教育,井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各级党校、干校要增加环境保护方面的教学内容,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
要大力开展群众性、公益性的环境保护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等,应利用环境保护日或节假日,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义务劳动等活动,努力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
三、突出重点,抓紧对主要污染项目的集中治理
目前我省环保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资金抓好对重点污染地区、重点污染河流和重点污染项目的治理:
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狠抓工业企业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特别要减少那些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并有效控制有机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2000年年底前没有实现达标排放而且治理污染又没有行动的企业,要坚决实行关停。湘江的水污染极为严重,而且影响范围最广,危害最大,因此水污染的防治重点在湘江,治理应当更急迫,更坚决。对地级市城区必须有计划地建设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地下水的监测与污染防治力度,统一规划和管理地下水的开发与利用,依法对地下水资源进行保护,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和有毒物质对地下水的污染。切实保护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饮用水源。
以防治城市大气污染为重点,遏制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逐年加重的趋势。加速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有计划地推行煤改油、煤改气、煤改电,大力推广清洁能源。要严格控制高硫煤的使用,在中心城市建立配煤中心,使燃煤含硫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城市中心区,尤其是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要逐步推广集中供热,提高供气质量,减少污染。要采取措施,尽快取消小锅炉、土锅炉。下决心治理机动车尾气,在全省普遍推广尾气净化装置和使用无铅汽油。鼓励采用机动车清洁燃料。严禁耗能高、污染重的车辆特别是报废车辆上路。
以推进垃圾“三化”(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程为重点,切实消除环境隐患。省会长沙市和其他地级市的市区要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实行分类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发垃圾回收利用的技术和产业。县以上城镇要逐步建设集中处置工业有害和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填埋场。农村集镇也要加强对垃圾的处理,切实解决垃圾“围城”的现象。
除此以外,还要整治小窑小矿,坚决制止矿产滥采滥挖现象。目前我省部分地方滥采滥挖现象极为严重,既破坏植被,又污染环境,还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已在开采并造成污染的,应限期治理。凡是不符合国家规定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实行关停。对小造纸、小制革和用落后方式炼焦、炼硫的企业,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土法炼砷、炼铅锌、选金和制农药。漂染、电镀以及生产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的企业应坚决予以关闭或停产。
四、加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和生物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合理地进行开发利用。
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生态农业示范县的建设,并注意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应采取措施,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
继续大力抓好退耕还林和退田还湖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体系,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努力提 高森林覆盖率。同时要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对非法捕猎、销售、经营国家明令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在山区、丘陵区的林地和草场,要控制载畜量,防止过量放牧和植被破坏。
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要加强保护,坚决取缔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非法开发建设活动。对严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非法建设项目要限期拆除。对城市园林、绿地要加强建设和管理,对于城市内的裸露地面,要限期绿化。
五、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根据国家现有的环保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提高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特别是要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小型企业,本着谁办谁关、谁管谁关、谁批谁关的原则,限期落实。对拒不执行的企业,要采取强制措施。
在环保执法过程中,要严格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原则,克服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和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各级纪检检察部门,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以及环保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环保执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在新建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保设施建设与新建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坚持环保的第一审批权,凡是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项目,其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在项目验收时,一定要坚持“三同时”原则,凡是环保设施没有建成的,一律不得通过,不准投人营运。
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加环保投入
我省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任务很重,欠账很多,需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加环保投人。要坚持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谁负担”的原则,使污染企业成为治理污染的投资主体。企业的税后利润及提取的有关基金和费用,应优先用于企业的污染治理。
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人,省级财政的投人应达到全国各省市平均水平以上,并确保在最近一两年内使环保投人占到 GDP总额的1%以上。
环保部门的基本开支应纳人各级财政预算,并使之每年随着财政收人的增长能有所增加。同时对各类排污费实行规范化管理价实做到专款专用。
各级财政还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综合性和公益性的重大环境建设项目。近几年内要集中资金,重点建设好一批污水处理厂、固体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治理设施。
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应鼓励社会和全民的共同参与,以实现环保投资的社会化、多元化。要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资金,吸纳民间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也可开征污水处理费用于城市污水的处理;对垃圾处理也可逐步实行有偿服务。
七、加强环保科学研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对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摆到重要位置,将其作为“科教兴湘”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从事环境保护研究的科研单位,要在科技立项、成果推广及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我省的新兴产业。引导一部分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转轨到环保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上来。对于生产环保产品的企业,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扶持,以促进环保产业形成规模。
八、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环境保护涉及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目前,我省环保机构设置不够统一规范,影响了环保职能的发挥。各级政府应将环保部门列入政府直属机构,并逐步列人政府的组成单位。要落实江泽民同志的指示:“各级政府在换届和机构改革中,要注意为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而不能影响、削弱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因此,在机构改革中,各级环保机构不仅应当保留,而且应当加强。”二些环保任务较重的乡镇和大中型企业也要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应建立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由环保局牵头,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制度,切实解决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环境保护是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所在,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经济与社会不断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相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通过全省各级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省的环保工作一定能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也一定能够把我省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