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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大力发展我省文化产业向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建议案

          (200197日政协湖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文化产业是为满足人们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提高生活的文化含量以及游乐、休闲、健身等方面的消费需要而产生的新兴产业。它主要包括旅游业、出版业、影视业、会展业、娱乐业、体育业、艺术业、咨询策划业、教育培训业、信息网络业等众多门类和行业。文化产业的兴起和繁荣,是世纪之交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潮流中新的亮点,它以其知识和人才的密集性、发展速度的裂变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而成为新世纪、新经济时代的朝阳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和我国一些省市增强综合国力的一项重大战略抉择。

今年19日,省委书记杨正午在省政协全会上听取游碧竹同志的大会发言后作出批示:要“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省”。根据这一批示,省政协主席会议决定将“湖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作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2月份即成立了有政协委员、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学者近40人参加的课题组,开展了历时半年的调查研究。课题组先后调查和考察了省直和13个市州的120多个单位和企业,召开50多次座谈会,参加座谈会和接受调查访问的达900多人次,形成了20多万字的课题总报告和子课题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召开了八届十八次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协商讨论。省政协常委会议认为,湖南文化资源丰富,人才优势明显,已经形成了旅游、广电、出版等优势行业,创造了“电视湘军”、“出版湘军”、“文学湘军”、“体育湘军”等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的名牌产品,具有发展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九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总值增长较快,明显高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文化消费在居民生活消费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这表明,湖南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时机已基本成熟。但目前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认识不统一、产业发展不平衡、条块分割严重、机制创新不足、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总体实力偏弱等问题。只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乘势而上,才能使我省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实现建成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制订科学的文化产业发展蓝图

建议在制定规划中,认真研究加人WTO后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湖南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进一步突出文化产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确文化产业是我省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大胆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技术和管理方式,把引进与本土文化资源的开发结合起来,实现创新和超越。把长期战略与当前规划结合起来,使长。中、近期规划相衔接,并注意把握:

1.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推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为重心,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明确目标,长期目标是使文化产业成为湖南的主导产业之一,成为湖南经济与财政的主要支柱之一;“十五”期间的目标,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确保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高于全省GDP的平均增长水平,为建设文化强省奠定坚实的基础。

  3.确定文化产业的总体布局和发展重点,在统筹安排、兼顾全面的基础上,遵循经济发展的非均衡规律,突出重点,扶强扶优,发挥优势,以点带面,推动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和不断升级。

一是把长株潭和湘西(包括自治州、张家界、怀化等地)作为重点发展区域。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要加强长沙地区的文化产业建设,使之成为一个文化型的区域中心,并向全省辐射;湘西具有丰富独特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又是国家扶助的重点,要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并发挥其带动作用。

二是实施以旅游带动相关文化产业全面发展的龙头战略。统一规划旅游与其他文化产业的布局,使之协调发展。在条件成熟时,可试点组建以旅游为龙头发展相关文化产业的股份集团,通过经济杠杆把相关产业和部门联合在一起,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合理处理旅游与其他产业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产业合力的路子来。

三是抓好基层文化工作,加强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是在充分考虑现有基础、效益、资金筹措、关联带动作用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

4.着力培育品牌,实行品牌战略。应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培育群众喜闻乐见的高标准的文化产品品牌。把自然、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大申报世界自然或文化遗产的力度,争取在“十五”期间再打造23个在全国甚至世界叫得响的品牌。

文化产业的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应制订适合自身特点的可行性发展规划,与总体规划相衔接。

二、着力抓好支柱行业和重点设施建设

从我省实际看,旅游、出版、广播电视三大行业不仅占整个文化产业的大头,而且在全国也有一定优势,应确定为“十五”期间的支柱行业,重点扶持,重点发展。着力培育博览会展、体育健身、文艺演出、咨询策划、教育培训、信息网络、娱乐等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行业。

下大力气抓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建议在“十五”规划已确定的重点项目的基础上,把“金鹰文化城”、以炎帝陵为中心的湘东旅游线、报业基地、能接待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的体育基地增加为省重点项目。并修建一些配套设施,增强其辐射功能,提高其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创评制和机制,大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多元化经营格局,增强文化市场的活力。

1.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行分类管理,鼓励文化事业中可以产业化的部分向文化产业转型。对非营利性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由政府提供经费并直接管理;对有一定营利性同时又为社会提供部分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准公益性文化单位,由政府提供部分经费补贴,实行企业化管理;对现有政府及部门主办的能产业化、市场化的文化企业,要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和机制,鼓励其由“事业”向“产业”转型,走市场化道路。应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特别是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的财税等方面的政策。在改革过程中,还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做到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加快组建我省的文化产业集团。要在现有的广电集团。出版集团、湖南日报报业集团、长沙晚报报业集团等的基础上,在旅游、体育、文化艺术、电影放映、演出等有一定优势、特色和基础的行业,采取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导向为原则的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形成集约规模优势。鼓励文化企业之间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进行资源整合,实行优势互补,促进资产、人才、技术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不断提高企业内部素质。

3.鼓励发展中小型文化企业,形成多元产权的文化产业框架。对于中小型文化企业,政府及金融机构要提供政策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监管,保证其健康发展。

4.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中介机构,架起文化生产、供应、销售、消费的市场桥梁。当前应着力抓好三项工作:第一,把现有文化产业中介机构逐步推向市场。尽快剥离国有文化产业中介机构与文化主管部门的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使它们成为真正的独立经济实体,并积极向股份公司发展。第二,有步骤地发展各种类型的经纪代理公司,如剧本代理公司、演出公司、艺术家经纪公司等。第三,制订《湖南文化产业中介机构管理条例》,使我省文化产业中介机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四、着力培养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优秀拔尖人才的作用

加快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关键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特别是培养和吸引一批既懂党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政策,又懂经营管理,还通晓国际文化产业规律的管理人才以及拔尖的优秀文化企业家、文化经纪人、主持人、出版家、文艺家、作家、理论家等专门人才。

1.创新人才使用的体制机制。坚决打破人才的部门和单位所有制和论资排辈观念,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更求所为”的用人新观念。加快运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智力资源的步伐,采取公开招标、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以优惠政策向全国招聘高素质文化产业的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并对优秀人才实行重奖机制。努力优化人才环境,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舞台,给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才予以特别保护,达到用事业拴心留人的良好效果。

2.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允许文化要素参与分配,鼓励优秀拔尖人才,以知识资本人股企业,所占股份可参照高新技术人股条例中的办法执行,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做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

3.通过长、中、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大力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尤其是提高领导干部和现有文化产业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应开设与文化产业相关的课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举办文化产业知识的培训班、研讨班,有条件的大学要开设文化产业的课程,使文化产业人才受到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的培训。

五、完善法制,加强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1.清理和完善文化产业管理法规。一是对那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的或相互矛盾的部门行政规章加以整合,避免政出

多门,相互扯皮。二是清除市场壁垒,打破“条条”与“条条”,“条条”与“块块”的相互封锁,构建全省统一的文化市场。三是提高立法层次,对已成熟的部门规章,交省人大立法,上升到法规层次。四是对部门规章和政策的制订加以协调,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立法三审制度,严把新规章的出台关,以维护政策法规的统一性。

2.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既管文化又办文化”向“只管文化”转变。首先应坚决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使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业彻底脱钩。其次应理顺各文化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划清职责权限,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审批。

3.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当前着力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坚决依法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尤其是打击盗版侵权,制黄贩黄的行为,以推动和保护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二是坚决取缔那些非法经营、质量低下、违规操作的制假窝点,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4,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和完善对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执法的监督,坚决扭转多头无序管理,制止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确保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1.积极开拓和扩大我省文化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份额,使我省文化产品的营销与国际文化市场接轨。以立足本省市场为前提,积极主动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各省区市之间和世界各国之间的双边与多边文化交流。在交流中不断开拓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同时加大对海外、国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我省文化产品的知名度,为进军两个市场提供宣传舆论支持。

2.走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道路,增加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科技附加值,不断实行文化产品的创新和质量提高,使我省文化产业的总体素质跃上新的档次。

3.实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策略,大力发展特色产品、民族产品和优势产品,形成湖南的产品优势。要吸收外来先进文化的精华,以提高自己文化产品的品位,增强国际国内文化市场的竞争能力。

七、广辟投融资渠道,确保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

1.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事业的投人力度,逐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政策,每年的文化投入根据财政状况作相应增加;适当增加财政资金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投资额,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2.把社会投融资作为发展文化产业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强化公众对文化产业建设的参与意识。制定民间资本准人政策,鼓励集体、家庭、个人参与文化产业建设。

3.降低“门槛”,积极引进外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先从文化产业的加工、流通、服务等行业开始试点,然后逐步推进。可率先在书刊、音像制品、广播影视节目的发行领域,戏剧、音乐演出,大型娱乐业领域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进行。目前,可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项目合资、技术协作。通过有项目、有技术、有期限的合资经营,学习和借鉴外方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经营方式,提升基础设施的技术能级。二是允许外商在某些特定文化领域(如旅游、大型娱乐领域)办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

4.鼓励和推动符合上市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5.鼓励银行向那些守信誉、有产品、有市场的文化企业贷款。

八、加强领导.发挥党和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

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正确处理“事业”和“产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繁荣文化市场,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制定导向性的政策法规,保证文化产业的社会主义方向,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发展强势文化产业中,通过文学艺术和提供文化消费品等手段,宣传正确的价值理念、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以抵御腐朽没落文化的侵蚀和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

建议成立由省领导挂帅的“湖南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新闻部门应从讲政治、讲大局和“三个有利于”的高度关注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大普及性宣传,尤其要抓好典型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营造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的社会氛围。

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研究,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研讨活动。建议在明年适当时候召开一次有关文化产业的研讨会。

为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建议省政府设立“发展湖南文化产业突出贡献奖”,奖励兴办文化产业的优秀企业家和对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我们还建议,在明年适当时候召开全省文化产业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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