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 11日政协湖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战略决策,今年年初,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将“湖南私营经济发展环境研究”列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于2月,成立了有省政协主席亲自参与、两位副主席牵头,部分省政协委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90多人参加的课题组。从3月下旬开始,由省政协领导带领课题组成员深入到全省14个市州进行调查研究,还到沿海、中东部地区的12个省市和香港特区进行了考察学习。据不完全统计,这次调研深人到了全省63个县(市、区),共走访181家私营企业,召开各类座谈会130余次,还对350位党政领导和执法人员、560位私营企业主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包括1个总课题报告、9个子课题报告和门个省内外调查报告在内的共计28万余字的调研材料,并召开省政协八届22次常委会议,就这一问题进行专题协商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私营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领域逐步拓宽,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已成为我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增加经济总量、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市场作用、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省私营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私营经济发展速度不快,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不大,规模效应不好,经济实力不强;反映私营经济的几项重要指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省里制定的扶持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够;私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较差。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私营经济的发展。湖南与浙江等经济发展居全国前列的省市在经济方面的差距,主要是在私营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因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发展是硬道理”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从落实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高度,进一步优化我省私营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全省私营经济提速增效,正是当前实现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有效战略。为了贯彻这一战略思想,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摆在重要战略地位
1、引导舆论,提高对发展私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五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了3「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现在人们虽然不再公开争论所谓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人对私营经济存在这样那样的疑虑与偏见。建议各级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和摒弃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把发展私营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公有经济一视同仁,给予大力支持;引导全社会进一步明确:私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力量,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技术创新的生力军,社会就业的主渠道,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托;确立干私营经济与干公有经济同样光荣、同样有前途的观念,进一步激活全省上下在私营经济领域的创业热情。
2、创新体制,鼓励全方位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我省发展经济,既没有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也没有西部地区的国家政策支持,而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目前又面临诸多体制和历史的障碍,要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大力倡导“多个轮子一起转”,大胆探索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路子,支持和扶持私营经济的发展。建议党委、政府开通与私营经济从业者之间的交流渠道,像关心国有、集体企业一样,关心支持私营企业的发展,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意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领导,将私营经济纳人政府宏观管理。建议各级党委、政府把私营经济发展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纳人全省GTJ P统计科目;把私营经济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优化私营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把优化私营经济发展环境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议省委、省政府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高规格的全省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为我省私营经济的大发展授计鼓劲。
二、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以服务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l、进一步理顺私营经济管理体制。建议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界定部门职能,切实解决职能交叉、机构重叠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多头管理、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现象;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对收取规费的事业单位进行认真清理,切实解决养人收费和收费养人的问题。建议在对全省乡镇企业普遍实行改制的基础上,将各级乡镇企业局改为中小企业局,归口省经贸委管理。同时在原省“优化办”的基础上,建立更具权威性的中小企业保护中心,受理各种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2、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建议政府在改革审批制度的过程中,对与私营企业有关的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单独清理,有针对性地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真正做到企业登记平等、税收管理平等、规费标准平等、金融贷款平等、市场准人退出平等、部门服务平等。建议按照私营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在高等院校、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科研院所内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为科技型私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凡是可以运用市场机制、利用民间资金进行的建设和经营的项目,建议政府从中退出,放手让民间投资进人。二是坚决纠正给执法、司法部门支出留硬缺口和下达罚没、创收指标的行为,对执法司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经费,财政要足额保证。三是根据既要减轻企业负担又稳定财源的原则,对过去已进人预算的预算外收人的经费,建议改设几种特种税,或由财政部门一家收取,进人预算。
4、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凡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经常性办证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一律推广“一站式”、“一个窗口办事”的服务方式,建立政务大厅,推行电子政务,加大行政透明度。在创业辅导、技术创新、信息服务、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为私营经济提供优质服务。
三、健全法制,打造“规则湖南”
1、对接WTO规则,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环境的竞争力。一方面,要完善法制,制定规则,以完备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更细致、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则,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解决目前我省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强制交易、政策歧视等问题,为私营企业“松绑”。另一方面,牢固树立“规则至上”的观念,全社会都要严格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切实纠正、查处少数私营企业偷税漏税、逃废债务、制假售假、侵害职工权益、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规违法行为;引导私营企业利用规则保护自己,发展自己。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深人宣传遵守市场规则的重大意义和市场规则的基本内容,使规则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方式。
2、尽快制定和完善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当前,一方面继续认真做好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完善工作,尽快形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让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参与有关他们权益的立法讨论,进一步确定和保障私人资本与投资的合法权益,使私营企业主安心乐业,进而激励更多的人积极创业。建议尽快制定《湖南省中小企业保护条例》,明确执法主体,从根本上解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四乱”等问题。
3、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司法公正。一是切实加强执法、司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司法人员的录用,从源头上把住队伍素质关;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接触、研究私营经济,自觉服务于私营经济;对执法不公、贪赃枉法的事件要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加大对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支持的力度,使他们懂法守法,能够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三是加强对执法、司法系统的内外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疏通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对执法、司法部门的监督渠道,实行私营企业与执法、司法部门的双向监督,增强双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同时严厉打击侵害私营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私营企业正常运转和投资经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大对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
l、进一步放开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领域。建议实行更加开放的行业准人政策,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外的其他领域都应允许民间资本进人,凡是鼓励外资进人的领域,都应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进人该领域的民间资本同样适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我省的支柱和重点产业。
2、调整产业政策,优化私营经济结构和布局。建议省里在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时,要考虑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如大力发展效益农业,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劳动型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努力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力发展科技型、外向型企业,培育一批大集团。大企业和小型巨人企业。鼓励大、中型私营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以资本为纽带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进一步做大做强;鼓励小型私营企业立足小、精、优,加大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建立与大型企业配套的稳定协作关系;通过大型企业带动,同行业间在产。供、销上多种形式协作与联合,以专业市场或工业园为基地,促进小型企业形成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区域集群,发挥集聚效应,以克服小企业的散和差的弱点。全面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争创著名、驰名商标,提高私营企业产品知名度。加强“特色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专业区”建设,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
3、支持私营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引导私营企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突出技术装备更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推动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保等新兴产业。在高新技术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引导兴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4、制定并实施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市场政策。放宽市场准人,减少前置审批,允许私营经济投资者创办公司制企业的资本分期注人,对科技人员、下岗待业人员申办企业未完全达到设立条件者,允许“先上车,后买票”;用活用足与市场运作有关的政策,“除了禁止的,都是允许的”,鼓励私营经济自我松绑,大胆经营;依法调控、管理私营企业,推动私营经济的持续发展。
5.帮助改善私营经济发展的融资条件。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体系,缓解私营企业融资贷款困难。金融部门要从信贷政策上明确支持私营企业发展,积极为私营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一是降低金融市场的准人门槛,完善信贷服务体系。允许并鼓励民间资本进人融资领域。尝试以库存商品作抵押,甚至以品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抵押的贷款抵押方式。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私营企业贷款担保暂行办法。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担保资金,从政策上加强对私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引导;建立健全有各种资金来源、多种组织参与、不同层次结构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积极推动建立私营企业互助贷款担保机构,由实力较雄厚的私营企业出资,按股份制的原则组建联合担保共同体。三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尽快开辟二板市场,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规范的区域性地方性证券交易市场,让暂时不能上市的中小私营企业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通过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鼓励民间投资者采用多种形式组建风险投资机构,为民间资本进人私营经济特别是高新技术投资领域创造条件。
五、引导私营企业增强自身素质
l、引导有规模的私营企业创新产权制度,从家族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转变。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通过相互参股、职工特股、技术人股或国有资产人、资法人参股等多种形式,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产权结构。支持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进行改制重组,突破业主制,建立公司制;突破家族式管理模式,健全内部治理机构,增强私营企业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2、引导私营企业构建信用体系,树立企业信用新形象。建议在全省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全面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规范惩罚和警示机制、信用激励机制,努力构建企业信用体系,树立我省企业信用新形象。建议当前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假冒伪劣等问题;二是实施经济户口制度和工商巡查,加强企业信用动态管理;三是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制度,促进企业信用行为;四是加强教育规范,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供信用建设平台。
3、引导私营企业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着力打造企业社会形象。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在企业内部形成共同的价值目标、经营理念、制度规范、利益联系和文化认同,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各级工商联要将推动私营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人自己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私营企业中培养一批企业文化建设的典型。各级宣传、教育、科技、文化部门要把私营企业纳人工作范围,对私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文化科技培训、文化事业发展等统一规划、统一检查,经费也统一考虑。统筹解决。在私营企业中应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员工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引导私营企业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建设一支现代企业家队伍。通过宣传教育使私营企业主真正认识到干私营经济也是干社会主义现代化,从而增强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私营业主的政治领导和思想工作,加强私营企业的中共党的组织、工会、职代会工作,吸纳符合条件的私营业主人党。加大对私营企业主和从业人员培训,在各级党校、行政管理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定期不定期地举办私营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从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关心私营企业主和私营企业员工的成长与进步,使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较富有,使私营企业主成为懂经济、会管理、善经营、敢创新的现代企业家,从而推动我省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