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建议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
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面临收官。目前,剩余的未脱贫对象主要为贫困老年人、重病重残和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家庭,脱贫难度大;部分已脱贫户中兜底保障对象也占一定比例,因自身无发展能力,极易返贫。如何进一步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兜住兜牢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亟需引起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兜底保障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兜底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不紧密,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行全额救助的叫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行差额分档救助的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保障兜底对象低保金通过扶贫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金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另外,社会保障低保(兜底)对象随时动态调整,而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一年一次,两者难以做到无缝对接。
特困人员社会救助供养制度没有做到全面覆盖。一级视力残、二级肢体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而又符合办理残疾证等事实上无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没有全部纳入特困人员社会救助供养范畴。此外,临时救助也还存在时效性不强和水平偏低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托底保障作用的有效发挥。
2.兜底对象精准认定难。社会兜底保障对象认定需要精准核算家庭收入,但由于家庭收入多元且隐性,很难准确核定,造成社会兜底保障对象认定难。同时,由于社会兜底保障对象人数较多、居住地分散、交通不便、信息对接不畅等原因,也给社会兜底保障对象认定和动态管理增加了难度。
3.兜底保障标准偏低。现行低保标准已难以保障脱贫效果,特别是全额兜底对象仅靠低保资金是较为困难的,加之部分兜底对象家庭有病残人员,刚性支出大,脱贫难度大,导致全额兜底对象仍然达不到脱贫标准线。
二、建议
1.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牵头总揽,统筹部门资源,建立“大救助”体系。强化各类资源资金整合,集中向社会兜底保障对象投入,发挥政策叠加效益。加大民政、残联、教育、医保、扶贫等部门之间数据比对力度,防止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重复遗漏。科学编制“十四五”扶贫规划,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2.完善兜底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兜底保障制度,采取分类保障,综合施策,统筹管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扶贫对象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严格精准识别兜底对象,不搞指标分配,防止产生新的矛盾。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将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将不符合整户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单独纳入低保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作用,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对急难型救助对象给予先行救助,提高时效性;对“支出型”贫困家庭也可考虑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3.动态提高兜底保障标准。适度提高社会保障兜底对象低保金发放标准。加大对未脱贫的重病重残人口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等政策补贴力度。对社会兜底保障对象持续给予教育助学保障和医疗保障,将原本为一次性享受的教育助学补贴政策延伸为每学年享受一次,将医保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提升10%。完善后段帮扶工作体系,对全额兜底对象由“一帮一”改为“二帮一”,即由一名结对帮扶干部和一名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帮扶一名全额兜底对象。调整政府委托帮扶方式,缩小委托帮扶的受众范围,突出帮扶重点,适度提高委托帮扶金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