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湖南省委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当前农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我国应以入世为契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农产品总量供求矛盾的基本解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需求出现了多样化、优质化、健康化的发展趋势,农产品消费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入世之后,质量安全已成为农产品出口外销的“通行证”。 首先,是适应社会消费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追求“绿色”,回归自然,已成为消费潮流。面对这种形势,我们不仅要在丰富“菜篮子”上下功夫,更要在净化“菜篮子”上下功夫,要把质量安全作为合格农产品最基本的标准。 第二,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市场调查表明,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比普通农产品价格高出5-20%,而且市场需求旺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是适应我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国已经入世,农产品生产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和标准进行。为此,必须尽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冲破国际市场上以环境标志为代表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促进出口创汇。 第四,是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需要。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代表着农业先进的科技生产力,安全优质农产品不仅可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对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严重 一是农产品污染比较严重。例如湖南省粮食、蔬菜、茶叶、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人们吃什么似乎都不放心。2001年调查表明:蔬菜中有机磷残留检出率达56.5%,镉、铅等重金属超标率达65.2%,硝酸盐、亚硝酸盐超标率达82.6%,部分地区有毒有害物质综合超标率达到100%;全省约有20%的稻米受到镉、铅等重金属污染,个别地区镉的最高含量超过安全卫生标准的46倍。 二是中毒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食用因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引起的中毒事件已跃居各类中毒事件之首,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仅大型蔬菜中毒事件湖南省1998年就发生9起,2000年发生13起,2001年8月长沙市梦洁公司员工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空心菜,造成170人中毒住院。市场上出现的“有毒大米”、“有毒米粉”、“有毒辣椒”等等,弄得人心惶惶。 三是农产品出口(外销)严重受阻。近年来,湖南省出口(外销)农产品因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被拒收、扣留、退货、索赔和撤销合同等事件时有发生。茶叶和生猪是湖南省两大主要出口(外销)农产品,但因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导致出口(外销)严重受阻,2000年茶叶出口量比上年减少了27%。2001年3月以来,深圳市肉品质检部门对湖南省25个县(市)供应深圳生猪进行“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残留抽查检测,有19个县(市)生猪尿液呈阳性,已有4个县被暂停收购,同时5个县受到黄牌警告。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长期以来,无论是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只注重增产效果和商品价格,忽视了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大量使用化学氮肥、剧毒高残农药、激素类物质。二是工业、城市“三废”超标排放。如湖南省已有l/4的耕地、农田灌溉水、农田大气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70%以上的河段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三是相关法制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测检验体系也不健全,安全监管无法可依,市场准入制度没有建立。四是投入严重不足。如2001年湖南省省级财政只安排了少量专项资金,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彻底扭转只追求农产品生产数量而忽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传统农业发展思路,树立“质量第一、消费安全第一”的观念,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速法制法规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有力保障。要加快《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和《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法规规章的建设,迅速建立起包括主要污染源控制、产品质量监控、认证管理、市场准入、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管理等一系列有效的法律制度。要逐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尽快从法律上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是生产基地,还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都要自觉接受政府指定机构的检测检验。 三是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目前,我们的一些管理职能没有理顺,这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隐患之一。比如说,一些地方畜禽饲养与饲料管理脱节,承担查处“瘦肉精”责任的农业部门没有饲料管理职能,无法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蔬菜的生产、流通和技术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也就难怪蔬菜质量安全问题特别突出。建议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明确监管主体,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是加快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体系。当前特别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要努力建立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推广体系。要制定和修订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要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的地方质量标准,确定质量等级、污染物监控、检测方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等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要建立健全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完善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农药、化肥、激素和重金属等污染物的监测,特别是要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产区和中型以上批发市场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点,净化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建立“从土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控体系。要积极开发、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配套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的到位率。 五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政府行为,需要政府的推动和专项投入。要积极调整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结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示范基地建设、质量监控体系设施和设备建设经费的需要。 六是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和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贸易等环节,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农业部门要牵好头,实施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工商、技术质量监督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计划、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这方面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此稿摘自省政协办公厅编印的〈社情民意〉2003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