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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红: 推动益阳东部新区发展加快我省“两型”社会建设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5-01-28]    来源:研究室

  为加快对接长株潭,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益阳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成立了益阳东部新区。2010年12月,省政府将益阳东部新区确定为“省市共建”的两型社会示范区,列入了长株潭城市群核心都市区规划。新区位于益阳市赫山区与长沙市宁乡县交界处,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61平方公里。新区成立以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优惠政策不到位。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新区用地指标纳入省级统筹,土地报批进入“绿色通道”;区域上产生的各种税费省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管委会用于开发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用地指标虽然基本得到了保证,但没有完全兑现政策。特别是2014年以来,指标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全年计划报批土地2000亩,但安排的土地指标仅750亩,与计划相差很大,产业项目落地用地需求难以满足。另一方面,财政优惠政策也不到位,税费收入省级留成部分返还一直没有落实。

  2、行政职能不完全。根据《改革建设实施方案》,新区两型社会示范区实行“省市共建”、“两个委托”,并享有“先行先试”权。但目前“行政委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行政审批的管理权限下放不够,职能机构大多没有设立,特别是于新区开发建设至关重要的财政机构、土地储备机构难以落实,示范区独立开发经营的职能不全,先行先试难以落实,行政效能不高。

  3、发展压力很突出。为加快两型示范建设,新区正大力推进道路、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近三年每年需投入基本建设资金10多亿元以上,但自身组织资金的能力有限,省、市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不多,资金压力超出承受能力,难以按计划完成两型示范任务。

  4、产业招商是瓶颈。新区的主导产业是文化创意和生态旅游,近年来,我省这两个产业均发展迅猛,面对其巨大的市场需求,园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准备全力打造一个一流的高端三产园。但是,由于这里起步晚、基础差、聚集资源能力弱、产业吸引力不强,大企业的框架性协议不少,但大项目真正落地不多。

  益阳东部新区是我省两型社会示范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块“试验田”,加快新区建设,对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为此,我们建议:

  1、进一步完善“省市共建”工作机制。新区是全省“五区十八片”唯一一个《改革建设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全部获省政府批准,并单独设立机构的示范区,也是唯一一个实行“省市共建”的示范区。建议从管理、运行、经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省市共建”工作机制,加大省级层面的支持与指导。

  2、进一步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一是在项目用地指标和报批程序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将新区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纳入省级统筹序列,确保示范区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二是确保示范区上缴的各类税费省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用于支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3、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为湖南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新品牌。湖湘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基础雄厚。但专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并不多。益阳东部新区紧邻省会长沙,是长株潭的都市规划区,目前该区正在申报全省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区,朝着建设全省第一个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的目标努力。建议省政府将益阳东部新区作为湖南文化强省的重要基地来抓,积极引导我省文化、旅游、体育等资源、品牌和企业向益阳东部新区集聚,把这一区域的建设提升到省级战略层面,集中打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文化旅游产业核心集聚区。

  4、加大对益阳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益阳东部新区作为一个从零起步的两型社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特别是交通和市政配套设施投入巨大,也需要进一步得到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直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并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建议相关部门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益阳东部新区帮助与支持,如交通建设资金、新型城镇化引导资金、省两型建设引导资金、旅游项目贴息等,优先支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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