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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荣: 民间融资亟待规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5-01-29]    来源:研究室

  近年来,我省民间融资发展迅速,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民间融资也滋生了高利贷、非法集资等现象,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重重隐患。守住省委提出的“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这条底线,亟需对民间融资采取治理防范措施。

  一、当前我省民间融资概况

  目前,全省有经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非国有银行类投资、融资公司14000多家,非银行类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1200多家,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典当行150余家,另有数十家“异地商会”也参与了民间融投资。无法统计的“地下钱庄”遍布全省,数量非常庞大。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省政府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经监测分析和调查统计,截止2013年底,全省民间融资总规模约4200亿元。据一些企业人士反映,2014年以来,企业以高利率直接向民间融资的现象突出,民间融资规模有所扩大。如果把企业非法集资、异地商会和地下钱庄的融投资全部统计起来,足有可能与国有银行平分秋色。

  二、我省民间融资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的隐患

  隐患一:催生“高利贷”,扰乱社会秩序

  民间融资利率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标准,融资成本主要包括利息、中介费用和担保费。月利率一般在2分左右,少数高达5分、8分,甚至1角以上,远远高于银行利率。如2014年某企业倒闭时,负债8000多万,月利率3%—5%,最高为15%;某企业融资14亿元,月利率低的15%—2%,最高达24%—30%,超过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40倍。因为民间融资的利率普遍高于国有银行的利率,因此,部分民众愿意把钱存入民间融资机构,不愿存入国有银行。长此以往,国有银行吸纳存款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可能危及国有银行放贷能力和资金体系安全,甚至影响国家金融杠杆的宏观调控能力。

  为了保障债权安全,一些放贷公司豢养或雇佣涉黑追债人员。近年来,随着民间融资规模化发展,涉黑追债势力也有膨胀之势。如2013年,我省有一个县因民间借贷追债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多达43起。涉黑追债团伙和人员手段凶残,行动隐蔽,不到案件爆发,很难发现其踪迹,给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

  隐患二:恶化企业生存危机,影响经济发展

  中小企业为了缓解资金困难向民间借贷,然而高额的利率却使之成为饮鸩止渴之举。近年来,我省一些企业因借高利贷而陷入债务危机,发生了多起企业关门倒闭、老板出逃躲债,甚至自杀身亡的事件,令人痛心。如2013年12月,某市老总因债务危机跳楼身亡,引起了债权人的恐慌和挤兑风波。据了解,该市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多达100余家,初步统计债务总额超过200亿元,公安部门已经立非法融资案件26起。值得关注的是,民间融投资公司也开始出现债务危机。如2014年4月以来,某市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公众存款26亿元,因无法兑付而引起集资户集体上访。这些事件说明,民间融资公司本身也存在巨大的风险。

  隐患三:卷入大量群众,引发社会矛盾

  各市州反映,当前民间融投资问题严重,已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隐患。近年来,因民间融资债务危机,我省有多市发生债权人到公司堵门,到省、市、区集体上访事件。如2013年至2014年8月,某市一信贷公司非法融资18亿元,15亿无法偿还,400余名债主已上访34次。2014年5月,某市因民间融资债务危机引发各大企业债权人持续上访事件;到7月,出现5000余人前往市政府上访,交通中断5小时,并引起境外敌对媒体“新唐人电视台”、“大纪元”、“博讯网”的关注和炒作。

  隐患四:被敌对势力利用,危害国家安全

  2011年以来,少数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以及其他敏感人员,通过互联网等平台,利用“众筹”模式非法筹措资金,开展“另类”融资,资助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据清科集团旗下私募通2014年7月发布的《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公布,2014年上半年我国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筹集资金188亿元人民币。

  三、对策与建议

  1、全面清查梳理我省民间融投资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防止一地或多地连续发生大规模债务危机。

  2、完善民间融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修订民间借贷不超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上限规定,使民间融资在合理区间利率范围内透明、规范、合法发展。

  3、健全监管预警体系。完善金融办、经信委、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公安、商务等机构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对民间融资的监测预警体系。

  4、加大对高利贷和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按照“打早打小”的原则,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对重点对象实行跟踪建档管理,确保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5、加大对互联网融资活动的规范和监管。依法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众筹”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

  6、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类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高利率背后有高风险”,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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