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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产业发展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4-01-27]    来源:研究室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第四大板块,在主体功能区划分中属限制开发区。因此,通过发展绿色产业,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推动经济增长,势在必行。

  从调研情况看,洞庭湖区发展绿色产业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如得天独厚的湿地资源、淡水资源和生物资源为湖区发展绿色产业提供丰富的资源条件,以绿色农产品加工业、生态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其中以优质粮棉油、果蔬、禽畜、水产等农产品加工产业已初显优势等等。但是,洞庭湖区绿色产业发展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绿色产业规模小,产业结构层次低。2012年,无论是湖区三市整体还是三市个体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生态旅游业收入占GDP比重,均不及湖南全省平均水平,表现出绿色产业规模小发展不足的矛盾。湖区产业结构突出表现为:传统农业粗放式增长特征明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现代服务业占比小。绿色龙头企业数量少且辐射力有限,市场竞争力较弱。2012年,作为大宗农产品基地的岳阳、常德、益阳三市分别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仅264家,省级龙头企业233631家,分别占全省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比重的平均水平仅为11%。农产品以米、面、油的初级加工为主,缺乏集科研、生产、加工转化、经营服务于一体的生产链,产品价值链短,对农户收入和就业的带动效应有限,市场竞争力不足。绿色产业的要素供给约束明显,可持续发展受阻,绿色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人才培养滞后;融资渠道单一、风险补偿机制匮乏、金融配套服务不完善等投融资机制的缺失;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撑环境亟待优化。政府绿色行政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对绿色发展的关注与规划,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较淡薄,绿色产品(企业)认证机构、监管机构、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咨询机构等绿色产业服务体系发育严重滞后。绿色产业的政策环境亟待改善。绿色产品的补贴或税收优惠落实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远不健全。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绿色产业,应该选择三条路径:

  一、构建有湖区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

  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改造。通过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三大途径对三市装备、石化、纺织、造纸、建材、有色等传统优势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突出发展粮食加工、水产品加工、茶叶加工、油料加工、果蔬加工、棉麻加工,做好绿色食品的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全国绿色食品加工示范区。选择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湖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深度开发洞庭湖区的水乡风光和湘楚文化,实施“天下洞庭”整体旅游品牌战略,构建“一圈四轴四组团”的旅游空间开发格局,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的旅游节点。重点发展以岳阳城陵矶港为核心,以常德、益阳等物流中心为支撑的湘北物流枢纽,加快构建“水、陆、空”三位一体的立体口岸开放体系和现代航运物流体系;统筹完善湖区物流运输、公共信息、存储配送三大平台,集聚发展保税物流以及第三方物流。

  二、建立绿色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

  重点发展绿色低碳农业技术、绿色低碳工业技术、绿色消费技术及相关制度等。

  三、创新绿色产业发展的机制体系

  1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一是积极推行多种投资方式。吸收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环保投资。二是积极开辟新的投融资渠道。创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粮食主产区以奖代补基金,为生态经济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储备。

  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二是通过生态补偿基金和退耕还林补助制度来主导生态补偿;市场可采用环境产权交易制度、环保基金、环境责任保险、环保产业的契约补偿等。

  为此,我们建议:

  一、树立绿色理念

  树立绿色行政理念,形成绿色行政的长期自觉性;营造绿色发展导向的强势舆论,构建具有强大约束和激励力度的绿色发展管理机制,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绿色环保素质教育,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知度与购买意愿,倡导绿色消费风尚。

  二、加强规划引导

  成立由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三市发改委、环保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产业发展管理机构,负责洞庭湖区绿色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与监管工作;编制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产业发展规划,突出规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特色绿色园区建设

  按照产业基础、资源优势、集约用地和绿色环保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湖区国家级、省级园区的产业定位,每个园区形成2-3个特色主导产业;实施存量经济绿色化改造,增量经济绿色化构建的发展路径,引导园区产业向高新化、绿色化发展;按照核心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重点扶植绿色食品、绿色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特色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围绕集群核心产业和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系统,构筑湖区绿色产业增长级。

  四、创新绿色政绩考评体系

  1建立健全绿色成果考评体系标准。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权重,设置绿色政绩考核内容和标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2建立健全绿色政绩考评体系的制度保障体系。将领导干部绿色政绩考核的内容、方式和标准法律化、制度化,坚决执行绿色GDP指标“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绿色政绩考评体系的监督机制。为民众提供参与考核领导绿色政绩的平台和机会;将制度约束和民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五、创建绿色信贷机制

  1建立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省银监局与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等部门协调联合搭建绿色信贷信息平台,在该平台整合发布行业和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违规、处罚等信息,为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及时、权威有效的信息支撑,以实现绿色信贷的“事前识别”。

  2建立差别授信机制。各银行机构应建立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制”、环保违规“一票否决制”等管理机制,实行分级分色关注预警等环保标识差别化授信管理,通过差别杠杆约束以资金要素倒逼企业绿色转型。

  3建立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机制。根据企业绿色转型项目需求量身定做绿色金融模式,如合同能源管理贷款、小微企业绿色节能贷款、绿色权益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能效贷款、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质押融资等,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贴心服务。

  六、优化绿色产业发展环境

  1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鼓励湖区科技人才接受再教育,提升层次;做好相关重点人才的引进工作;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围绕湖区绿色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充足的技术人才。

  2建立健全绿色经济法律标准体系。完善与绿色产业相关的法律体系,加强绿色执法力度。重点是建立绿色技术、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强化绿色技术和绿色产品的核查认证,实施绿色技术、绿色产品标识制度。

  3建立健全绿色税收制度。依据绿色评级制定梯级税收体系;对湖区农产品加工业、生态旅游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绿色产业适当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等;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征收范围。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导

  党派:民建

  界别: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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