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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石城:湘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农村面源污染是指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合理处理的污染物对水体、土壤、空气及农产品等造成的污染。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承载着我省60%左右的人口和75%以上的生产总值,自古以来就是三湘儿女的生命之源。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湘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一批重点治理项目顺利推进,工业污染得到了明显控制,但农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等问题却日益凸显。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导致湘江有机污染负荷逐年提高的主要原因。
一、目前湘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的现状
近几年来,湘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表现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现象突出;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乱堆、生活污水乱排现象严重;农业生产过程中过量施肥、施药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损害土壤结构;病死畜禽、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焚烧秸秆整治效果不尽人意,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甚至酿成火灾。
二、湘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效果不佳的原因
湘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效果不佳,除农村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的客观原因外,还存在以下不可忽视的主观原因:
1以点带面的整治难以整体推进。自2010年以来,湘江流域沿线虽然相继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示范区毕竟所占比例很小,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广显然不现实,难以从根本上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的问题。
2项目驱动的整治难以持续推进。目前农村环境保护的整治资金大多依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投入,一旦没有后续资金注入项目就难以持续下去。而地方财力有限,使得乡镇和村庄环境治理资金难以落实到位,项目难以持续推进。
3社会参与不够的整治难以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可是除了目前政府包揽之外,社会参与远远不够,整治的市场化程度很低。各地农村经济底子薄,环保设施简单落后,治理难以深入推进。
4机制不活的整治难以科学推进。一是农村环保执法力量处于空白状态,大部分农村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即便有,专业技术人员也严重缺乏;二是整治资源分散,农业、环保、卫生等部门多头管理,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难以形成合力;三是基层群众参与意识不强,普遍认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政府和干部的事情”,农民不愿承担治理费用;四是农村环保技术落后,缺乏适合农村需要而又成本低廉的实用环保技术。五是治理措施难以落实,治理效果大打折扣。我省对农村垃圾处理普遍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模式,各个环节难以执行到位。
三、加大湘江流域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改变目前农、林、水、环保、卫生等多头管理局面,明确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夯实基层环保力量。建好乡镇环卫所,配备专职人员。整合农村环境治理、饮用水安全、规模生态养殖、清洁能源、改厕改卫等项目资金,集中使用,发挥资金的聚集效益。加强绩效考核,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湘江流域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措施、成效、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2统筹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粮食安全、人民生活与当地环境容量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发展布局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场。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政策的制定,出台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农化品生产、销售及使用的扶持政策,控制农化品过量使用。加强对重点污染领域的规划整治,其中以畜禽养殖业治理尤为迫切。建立重点污染领域生态准入制度,因地制宜实现畜牧业从城郊平原向山区丘陵转移,从沿江沿河沿水库向农业生产区转移,从房前屋后向生态养殖区转移,促进立体型种养生态畜牧业发展。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村民环境自治机制。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指导村民委员会成立环保合作社、环保协会等组织,建立保洁员队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行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建设标准化农业园区和组建农村合作社,推广和深化农户与龙头企业利益共享机制,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种植。划定生态红线,建立补偿机制。建议将湘江两岸五公里之内的流域划定为生态红线,红线控制区域内,禁止规模畜禽养殖,推行生态农业。对那些为生态保护作出贡献的地区和群众,政府给予必要的补偿,补偿可以采取财政转移补偿、产业生态补偿、项目建设支持、开发性补偿等办法。
4加大资金投入。建议国家增设环境税种。在城市征收水污染税,对一次性餐具、饮料容器等固体废弃物征税,筹措资金专门用于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增加财政投入,政府加大对农村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染物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引入民间资本,尽快制定有关投资、税收、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调动村民力量,村集体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可由村集体承担部分治理费用;没有集体收入的,通过社会捐助、群众集资、政府配套等方式解决。
5强化技术支撑。重点加强面源污染的调查与监测,掌握基础数据,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预测预警机制,完善农业环境安全的评估体系。加强对新型高效肥料、高效低毒农药、生物防控技术、畜禽粪污低成本治理技术、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等的研究开发。优化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根据湘江流域地区的实际需要,分类采取不同的垃圾处理模式:(1)“户组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主要针对距垃圾处理场较近、人员居住密集、交通便利的乡镇开展;(2)户组分类、村收集、乡镇(片区)处理”模式,主要针对离垃圾处理场距离较远、运输不便,转运成本高的乡镇;(3)“户分类、村(组)收集、处理”模式,主要针对丘陵地区,交通不便,无法由乡镇开展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乡镇,由村组对不可回收部分进行统一填埋处理;(4)“户产、户分、户处理”模式。主要针对高山地区的村户,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农户生产、生活垃圾均由农户自行分类后,对不可回收部分就地进行填埋处理。制定农村污水治理的路线图。将城市污水处理截污管网逐步向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延伸;城市污水处理厂纳管范围外的经济发达乡镇,尽快建设区域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暂时没有能力建设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大乡村,推广人工湿地、生物稳定塘处理项目。
6健全法律保障。我省应尽快制定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的地方性法规,如《湖南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条例》,内容应包括: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理,排污管道建设与生活污水处理,农业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农药、化肥的销售与使用,农业秸秆的处置,病死畜禽、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基层环保机构的设置与部门联动机制,社会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途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领导机制与考核机制、法律责任等。另外,还要进行配套技术规范建设,如制定化肥和有机肥的质量标准,鼓励能够减少面源污染的化肥和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等。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民进省委副主委 湘潭市政协副主席
党派:民进
界别: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