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会议 > 政协全体会议 > 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大会发言
赵欢:关于提升湘潭农村幼教质量的建议
学前教育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为全面了解我市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现状,推动实施《湘潭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2013年7月—9月,湘潭市妇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8个乡镇(街道)和15所农村幼儿园调研,掌握了大量资料,调研情况如下:
一、农村幼教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学前教育逐步普及,民办园所迅速发展,管理体制逐渐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农村幼教公益性不足。一是财政投入有限。幼儿教育位于“普九”之外,政府投入极其有限。我市学前教育财政性预算内经费主要投入在城区的公办幼儿园,市直所有公办教育机构仅两所公办幼儿园实行财政差额拨款。二是布局不够合理。农村幼儿园大多集中在乡镇的中心地区,在边远的村组没有开办,不能满足幼儿入学的需求。三是逐利现象普遍。农村幼儿园以民办为主体,收费价格偏低,不包接送240-300元/月,包接送300-360元/月,有的甚至低至180元/月。为确保收益,幼儿园只能降低伙食标准,有的幼儿园餐标仅为每餐1元/人。
2管理严重缺位。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农村幼儿园一般是乡镇政府和乡镇中心小学联合管理,还涉及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监管很难到位。一是无证经营多。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200余所幼儿园没有办学许可证。从调研走访的情况来看,未办证的占幼儿园总数的45%,湘潭县某镇11所幼儿园中有6所没有办证,湘乡市某镇12所幼儿园中有6所没有办证。大量无证园的存在,为幼儿教育带来许多隐患。二是违法办园经营成本低。有证幼儿园每年要接受教育、卫生、消防等10多个部门的检查,每年相关费用要三四千元。规范园车管理后,费用要另外增加1万元左右,无形中增加了有证园的办园成本。而无证园处于零监管范畴,不存在相关费用。三是安全隐患大。大多数民办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卫生条件差、不设安全通道、教宿同室。园车大部分是二手面包车或报废车,司机多是由园长或园内亲属兼职,超载现象严重,调研中发现一台8座的面包车接送40名幼儿,还没有教师跟车,安全难以保障。
3师资力量单薄。一是幼师持证率低。湘潭教育学院是我市唯一一所幼儿教师培养基地,每年招生培养的450名幼师,70%就业流向省外,30%留在市内就业。而留在湘潭的幼师大部分会选择城区,很少选择去偏远的农村。农村幼儿园一般请不起幼师,基本上是全家老少齐上阵,既当保育员又当老师还兼炊事员。湘潭县某镇10所民办幼儿园没有一名合格资质的幼师。二是幼师待遇较低。在农村择业的持证幼师,年龄偏大,平均年龄40岁以上,他们的工作量大,待遇低,月工资基本维持在800-1200元。农村幼师退休退养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建立,医疗保险纳入新农合,在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方面无法获得相应权益保障。三是园所条件较差。农村幼儿园除公办园是新建,或者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的外,大多数民办园是农舍民居。由于缺乏场地、器械、教学玩具,只能进行低层次、圈养式、保姆式的办学。湘乡市某镇一家幼儿园的30多名幼儿,没有分班,只由1名老师看管,这名老师还兼任村妇代会主任。调研走访的15所幼儿园,教学期间长时间播放卡通电视剧,吸引孩子观看。
4教育观念陈旧。一是家长重智轻行。在对农村家长的问卷调查中,75%的家长选择“学好课本知识,考试得高分”最为重要,16%的家长选择“养成良好的礼貌习惯”最为重要,9%的家长选择“让孩子快乐地成长”最为重要。大多数家长要求孩子在学前教育阶段识字、写字、学习加减运算等,甚至要求老师教授100以内的加减法。二是举办者重教育轻保育。为迎合家长需求,幼儿园经营者大都采取传统单一的注入式教学,教学内容多偏重于读、写、算,“小学化”倾向严重,剥夺了幼儿童年游戏快乐的权利。三是幼教教辅参差不齐。农村幼儿教育课程安排比较单一,一般根据自己的办学方向来选择教辅,主要注重知识传授,绘画、唱歌、手工小制作等课程很少,与幼儿的心智水平极不相符。
三、提升湘潭农村幼教质量的建议
1主动作为,牢固树立“一大理念”:投资儿童就是受益未来的理念。“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儿童早期良好的健康和智力发展,有利于节省儿童成年以后用于补偿教育、医疗保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费用。各级党委政府应重视农村学前教育,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业绩考核目标。
2加大投入,着力完善“两大体系”:农村幼教办学体系和服务体系。一是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2011年出台的《湘潭市儿童发展规划》明确,到2015年,全市80%左右的乡镇街必须建立一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乡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达到78所。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社会资金在农村办学办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联办、股份合作等形式创办农村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村民自治组织创办村级幼儿园。积极开展农村普惠性园所建设,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发展。二是加快农村幼儿教育的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争将“为全市入托入园适龄儿童免费体检”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孤残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加强管理,全面规范“三大行为”:安全办学行为、标准办学行为和统一收费行为。一是严查安全隐患。建立幼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对存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坚决取缔,全面排查无证办园。二是严控办园标准。教育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督导评估等长效机制,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师资水平、保教质量、管理水平和依法办园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着力提高办园质量。三是严格收费标准。按照农村、城镇和城区幼儿园分类,根据办园质量分级分类确定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园所收费管理,坚决查处恶性压价竞争现象。对农村贫困家庭儿童,适当给予入园补助,保障他们有入园的机会,逐步做到农村学前教育普及。
4良性互动,大力强化“四大举措”:加大培训力度,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幼师待遇,充实幼师队伍。一是加大幼师培养和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有效培训模式,采取城乡牵手、农村教师进名校、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进行新教师、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分层培训。要采取“名园带民园、名园办民园、上挂和下派”等形式,增加城乡幼儿园的交流机会,发挥城区优质园、公办园的带动力量。二是办好家长学校。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采用“亲子运动会”、家校大联欢、学校联系箱、开通家长热线等互动方式,传播科学教子理念,让家长喜欢家长学校,留恋家长学校。三是提高幼师待遇。要按照幼儿园教职工提供劳动服务的情况,依法确定教职工薪酬。建立激励机制,在工资待遇、劳动保障、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将幼儿教师纳入激励和保障范围,以保持农村幼教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是充实幼师队伍。支持师范院校幼儿教育专业的优秀学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对不合适从事专任教师的转岗教师,可安排其从事保育和后勤工作。市一幼、新苗幼儿园等单位已从外地引进师范毕业生充实到幼教队伍,这些单位的做法可以推广。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湘潭市妇联主席
党派中共
界别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