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会议 > 政协全体会议 > 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大会发言
张琳:关于在我省开办医疗责任保险的建议
2013年10月25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刺伤医生案件,3名医生在门诊为病人看病时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人受伤。2013年11月9日在宁波又发生袭医事件,连续不断的事件发生后,医院的医务人员和医院的管理部门都处在忐忑不安中。
卫生部的反映是生硬的,卫生部、公安部出台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医院按照病床数配备保安人员。这些措施有一定外在效应,但是治标不治本,不能降低医护人员内心的焦虑。
医疗责任事故只要不是人为故意的,其发生在医院属于客观的、必然的,医院的性质、医生的职业本身就注定面临这样的风险,这就要求医院要做好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步骤一般分为以下四点:第一、风险识别,包括了解风险环境、分析风险特征、区分风险类别;第二、风险计量,包括损失频率估计、损失程度估计、风险衡量方法(数理统计、概率论)、并计算量化风险等级;第三、选择风险管理工具,包括控制风险、分散风险、转稼风险、自留风险;第四、实施与评估,包括执行风险管理方案、反馈信息、调整修正、效果评价。
医疗责任风险可以通过严格、完善的制度和管理适度规避,但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规避,对于不能规避的风险要考虑风险转移,风险转移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寻求保险的保障。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项保险对于医院、医护人员和病人都是有益的。但走访多家在长沙的三甲医院,发现包括湘雅医院和省人民医院在内的很多医生都不知道有医疗责任保险或医生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知道的说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事实上,国内共有32家保险公司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或医生职业责任保险,这说明目前有需求也有供给,但是需求与供给没有匹配。只要有合适的医疗责任保险,即可以化解部分医疗责任纠纷事故带给病人、医生和医院的纠纷,让医生和医院能放松心情以治病救人为第一目标,不用再畏手畏脚。
多年来为何医疗责任保险一直没有浮出水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医院或卫生部门不了解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我国很多医院的管理人员主要由医务人员担任,医务人员长期受到的是医学知识的培训,对于风险管理和经济管理知识了解不够,知识结构有缺陷。
2由于我省保险公司与医院间没有中立的医疗责任鉴定机构,医疗责任的认定多由卫生部门下属的机构办理,而这些机构多与医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保证认定结论的公信力。
3现在主管部门对医院,及医院对医生的相关考核指标涉及医疗纠纷,一些医院及医生面对医疗纠纷就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医疗责任险使用率不高。
4现有的医疗责任保险由于不是强制保险,承保面不够,致使保险公司和医院都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也不能满足医院和医生的实际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1由卫生厅联合湖南省保监局出台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规范文件,构建开办医疗责任保险的管理架构。建议卫生厅联合保监局尽快制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使保险定价基于科学基础。由保险公司选择具有公信力的医疗责任鉴定机构,使医疗鉴定独立于医院、保险公司之外。
2保险公司与卫生厅合作协商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费由医院直接向保险公司缴纳,不能由卫生厅代管,以便专业管理。
3保险公司每年向卫生厅公布该保险的保费收入和理赔状况,经营此业务的保险公司受卫生厅和保监局的监管。卫生厅可以用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要求参与的保险公司本着不盈不亏的原则开展业务,并可在适当的时候将此领域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
4医院、医护人员、医院管理人员与保险公司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损失数据库,保证险种开发的需要。
5在县级以上医院试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给医院和医生进行风险管理培训,让医院了解其风险点,对风险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方案。
以目前中国保险公司的精算实力完全能够开发出适合医院需要的医疗责任保险,这个保险成功的一个前提要求卫生厅严格规范医院的管理,强调医生的职业道德并不断给予职业道德的培训。卫生厅应该将经历集中在医院和医护人员的管理上。
时间不能再等了,医院的压力,医生的焦虑不是多少个保安能够解决的,呼吁重视医疗责任保险的推出,在国家还未全面提出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同时,我省先在全省范围开展此项强制保险,缓解医患纠纷压力。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
党派民盟
界别民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