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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跃华:更大力度保障农村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4-02-09]    来源:研究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近年来,我省实施“教育强省”战略,取得了实际成效,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但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仍然较大,主要表现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设施总体上落后于小康社会进程。我省扶贫工作重点县中,不达标和属于C级危房的农村校舍分别占60%和25%;教学设施不全、食堂不达标、没有围墙的农村学校分别占80%、60%、25%;少数学校饮用水水井离污染源太近,等等。原因是农村学校投入缺口大。如:按实际测算,每个合格学校建设平均约需200万元,但省里只安排奖补资金每个项目平均15万,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的经费整合和配套不到位,造成一些合格学校项目实施后不能真正合格。另外,有些地方过分撤并农村学校,出现了三年级以下小学生读寄宿的现象。

  2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状况令人担忧。一是现行教师编制政策对农村学生不公平。有些农村教学点只有十几个、几个学生,而现行配备农村小学教师的操作办法是按师生比1:23进行配备。这样,就出现了一些教学点只配备一个教师的现象。二是农村教师招不进留不住。一些地方农村教师招不进留不住,造成代课教师比例居高不下。比如,新化县2013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20名,到位仅188名,到位率627%,服务期满愿意留下的只有65%左右,农村代课教师比例达到了182%。三是教师培养体系不优。师范院校撤并或升格为综合性大学出现了一些弊端:师范特色和学科建设被削弱;专科层次出现断层,音体美教师出现短缺;本来初中毕业起点的师范生更容易成长为与义务教育相适应的“通才”,但现在师范生绝大部分从高中毕业生中招录,导致“通才型”教师严重短缺。

  3部分地方的农村教育督导工作薄弱。一些地方教育督导编制人员不到位、经费不列入财政预算,导致教育督导机构难以独立行使督导职能;一些地方的教育督导机构履职不到位、督导结果不公开、不运用,导致教育督导约束力不强;因教育督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出现了个别县级政府在教育经费上弄虚作假,一些乡镇政府服务教育事业的职责淡化,一些学校偏离素质教育等现象。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村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我建议:

 

  1更大力度实施省级教育经费统筹和对县级投入的考核。一是加大省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部署,加大对县市区的差异化教育拨款政策的实施力度;要打足项目经费,确保项目质量;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政策缺陷带来的诸如寄宿制学校缺少运转经费等方面的问题。二是拓宽资金渠道。比如,明确将压缩下来的“三公”经费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出台政策明确房地产商开发楼盘须交纳教育配套费,等等。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参照计生工作实施的考核办法,由省里每年对市、县两级政府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法定职责进行单独考核,及时在媒体上公布考核结果,对不合格的实行黄牌警告,对没有按时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

  2更大力度改善农村办学设施。一是实施新一轮农村学校项目建设行动计划。要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龙头,统筹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项目建设;要完善音体美等教学设施,满足素质教育需要;要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此为突破口实现农村学校共享城市的优质资源。二是定时开展农村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尽快消除一些农村学校在校舍安全、围墙、饮用水、消防、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打造常态化的“风险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这一机制链条。三是纠正过分撤并农村学校的行为。开展专门摸底和督导,对属于不该撤并但已经撤并的一些农村学校和教学点,要依法进行恢复。

  3更大力度实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专项人才工程。一是改革现行的教师编制配备办法。农村教师编制要把班级和课程作为主要依据,参照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即便一个班级只有一个学生,也必须按学科和课程结构配备多个教师。二是以利益导向为重点来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收入高于城市、福利不低于城市”应当成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一条原则。中央已出台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我省要加快推进这一政策的实施,并推广泸溪县通过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来稳定农村教师的经验;实施农村教师安居工程,使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一样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红利。三是健全农村教师培养机制。办好各类层次的师范院校,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院校要针对“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业特点,强化师范特色和学科建设;鉴于定向培养方式是解决农村师资不足的最有效、最稳定的办法,要大幅度地扩大初中起点的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四是创新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广南京等地的经验,采取大手牵小手等方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裂变;强化校长、教师交流措施,建立“县管校用”、“中心学校管理、教学点流动任教”等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要将农村任教经历作为教师评定职称的前置条件,以此推进城乡教师双向流动。

  4更大力度落实基层教育督导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因此,要理顺管、办、评三者的关系,把教育督导能力建设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保证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督导的职能;着力加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工作,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重点督促县级政府落实教育投入的法定职责,重点督促乡镇政府落实优化学校环境、救助困难学生等方面的职责,重点督促农村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强化教育督导的权威,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问题闭环管理机制。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

  党派:无党派

  界别:无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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