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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红旗:改进我省农村养老工作的建议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省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60258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6306%(全国559%)。贫困老年人约150万人,农村老年家庭空巢率约为50%,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比例为96%。过去10年,农村老年人口数增长了约34%(全省总人口数增长了384%);高龄老人增速是低龄老人的37倍以上。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将达到900万,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贫困、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庞大,高龄老人增速快,空巢老人比例高等特点。农村养老事关农村老人幸福,事关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我省农村养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保障水平偏低。一是养老金水平偏低。我省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月5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一年只增加05元,低于大部分省市区标准。二是医疗保障水平偏低。报销“起付线”高、比例偏低。三是相关老年补助欠缺。农村老年人的照料、护理费,特别是五保老人丧葬、抚恤费等得不到补贴。四是贫困老人救助不力。农村贫困老人医疗人均救助资金不足130元。
2.服务条件欠缺,缺乏足够的养老机构与床位。养老床位数为老年人口总数的18%(全国为20)。缺乏足够的居家养老配套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仅靠养老服务示范点,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仅为144%,与国家“十二五”目标(50%以上)差距很大。
3.管理工作滞后。一无机构场地。乡镇人社平台形同虚设,行政村均没有人社服务网点。二无人员编制。乡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村没有专职协管员。三无经费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工资与工作经费没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4.专业人员匮乏。高龄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孤寡老人、病残老人、农村五保对象需要全面的生活照料,迫切需要专业化、职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改进我省农村养老工作的建议
1.提高相关补贴标准,落实农村老年人福利。提高基础养老金和五保供养标准。将基础养老金从每月55元提高到100-150元。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提高到600元,省级财政负担50%,市县、个人各负担25%。统一五保户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支出的80%。市、县级财政设立五保供养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实施专项补助。建立供养标准动态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以及五保对象丧葬费补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调整新农合报销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新农合制度和农村贫困老人医疗救助制度,减免特困、高龄老人参保费。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将农村老人出现概率较高的病种纳入报销体系。建立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老年救助水平。出台省级规范性文件,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老年法律宣传,严打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由村委、老年协会牵头,推广签订公证《家庭赡养老人协议书》。
2.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敬老院建设标准。对现有农村敬老院进行扩容提质。重点建设“乡镇中心敬老院”,将其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由省、市、县财政安排专门资金,力争“十二五”内建设一批床位规模在200张以上的中心敬老院。加强幸福院建设。省里统一出台政策,将村级幸福院保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省、市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力推广村级幸福院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县财政对投入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可按床位20张、30张以上标准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开办经费补贴。县乡财政对幸福院运行中的水、电等公共费用进行全额补贴。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将农村老年人养老机构优先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设立咨询、服务、求助热线。增加娱乐设施,提供室内外娱乐场所。
3.加强农村养老事业管理,健全农村养老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管理体系。在村一级设立养老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提供办公场所、设备。各级财政预算专门经费,解决养老管理机构建设、工作经费及所聘人员工资。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人社等部门制定专门政策,鼓励高校特别是医护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建立健全养老队伍社保政策。采取分级培训、政府补贴的方式,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建立养老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养老监管工作。把农村养老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定期开展对农村养老工作的全面督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和基金稽核制度,对服务队伍及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
4.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探索养老设施建设社会化模式。政府相关部门应出台有关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联营、合作、特许经营、参股等方式,按企业化运作模式参与农村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为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提供高水平的养老设施与服务。探索养老服务供给社会化模式。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在资金投入、土地供给、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生活护理、日间照料等服务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采取由政府全额出资购买、老年人个人购买与政府补贴结合、老年人全额购买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全面的社会支持。探索农村基层个人互助养老模式。由村级组织提供相应场地,政府提供一定补贴,社会捐助部分资金设立“幸福院”,形成“村级主办、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管理运行模式。创造相互帮助、彼此关照、消除孤独的生活环境,达到政府放心、子女安心、老人开心的效果。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 中南大学副校长、教授
党派:民革
界别:民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