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委办支部工作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0-06-12 来源:

  (20015年1月支部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保持本支部成员先进性,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1、认真组织支部成员学习,提高支部成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学习做到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学习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学习与开展支部活动相结合。每星期五下午定为支部集中学习时间。

  2、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视情邀请党外同志参加。

  3、积极开展支部活动。活动形式不拘,可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也可以寓教于乐。一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支部活动。开展支部活动可与其他支部联合,促进相互交流。

  4、对支部成员参加支部生活情况实行考勤,增强支部成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5、努力争创文明处室,争当文明标兵。

  6、做好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特别是结合本职工作,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加强与本委离退休老同志的联系。

主办:政协湖南省委员会   承办:新闻信息中心

省政协值班电话:0731-84307518   省政协门户网站联系电话:0731-84892011   E-Mail:hnzxadmin@126.com   备案序号:湘ICP备130109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