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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增添湖南发展新动力的建议
关于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增添湖南发展新动力的建议
省工商联
在外创业的广大湘商是加快湖南发展的优势资源和宝贵财富。他们大多团结凝聚在异地湖南商会中,目前市级以上异地湖南商会已发展到202家,实现了省外150个城市、境外18个国家和地区的广泛覆盖,拥有会员企业6万多家,会员企业总资产超过万亿规模,共吸纳和解决社会就业1000多万人。由于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趋势影响,和我省交通等基础条件的大幅改善、以及长江经济带、湘江新区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在全省实施,湖南正日益成为引人注目的投资洼地,一批在外创业的湘商已经或者即将返湘投资,成为加快湖南发展的新动力。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在外创业者,随着年岁的增长,叶落归根、回报桑梓的心理需求比较强烈,不少人已做好带着资金、产业、技术回乡发展的规划安排,可以预计湘商返湘投资的高峰期即将到来。然而,面对这一发展趋势,我省在工作机制、政策支持等方面还不太适应:
一是工作力量比较分散。目前我省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还缺乏整体谋划,各地区在“引回来”的过程中存在碎片无序现象,缺乏全省性的通盘考虑。同时,该项工作由各级商务、发改、工商联、贸促会、政府驻外办等多个部门承担,缺乏统一协调调度,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
二是政策支持显得泛化。对湘商回归的支持政策散见于党委、政府有关招商引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之中,缺少专门为湘商返乡投资而量身打造的支持政策,且不少政策表述过于原则,吸引湘商返乡投资的“干货”较为缺乏。
三是氛围营造有欠积极。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还处于领导干部倡导层面,不少部门和干部尚无此意识,因而呈现上头热、下面冷现象。特别是一些地方招商时十分热情,招来后十分冷淡,违规作出的一些承诺也无法兑现,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少数干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顶风违纪,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人为丑化湖南投资环境,使有心返乡投资的人也望而却步。
为此,建议:
1.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把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培育我省发展新动力的重要抓手。尽快研究制定我省《“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同时,从产业构建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实际市场需求等方面合理安排布局统筹。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把湘商产业回归、资金回归引导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精准扶贫等领域,既考虑资本的回报率,也考虑“回归”对当地民生的改善,实现多方共赢。既重视引导在外创业的老乡返湘发展,又重视支持外地来湘创业的新湘商发展,大力支持“新湘商建三湘”。特别要加强工作统筹规划,避免各地之间、园区之间产业同质化竞争,更要防止省内地之间为取得所谓招商成果,提出一些违反政策规定的优惠措施,放宽环评审查,展开恶性竞争。
2.抓好政策支持,提供精准服务。引老乡重在“引”,要靠乡情乡音“引”,更要靠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引”。政府要以诚招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给予政策保障和系列跟进服务。建议制定促进湘商返湘投资的指导意见,在投资领域、要素保障、激励机制、服务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省内各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为回乡发展的投资者提供项目服务便利和相关优惠政策,搭建和拓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的平台载体。对湘商企业中的、以及通过湘商引来的中国500强企业、民企500强企业返乡投资,明确专人对接,提供贴身服务,促进尽快落地。
3. 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开放型经济领导协调机制下,建立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商务、发改、工商联、贸促会、政府驻外办等部门力量,加强工作协作,形成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工作机制。工作推进中,既要把湘商回归作为政府工程强力推进,也要把其作为一项商业行为,遵循市场规律。要积极发挥各类商会组织作用,鼓励支持工商联创新商会服务平台和服务方式,发挥异地商会人脉广、信息灵、资源多、市场渠道宽的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异地商会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提供经费支持。特别是要发挥湘商大会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推介重点投资项目,促成一批重大签约项目,并积极推动项目落地生根,促其早日成为湖南发展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