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德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予以专项补助的提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6] 来源:
关于对常德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予以专项补助的提案
傅绍平
一、常德市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现状
(一)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对象多。目前常德市总人口仅占全省的9%左右,但全市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为全省最多,其中,独生子女家庭占全省总数的1/4左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超过全省的1/4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占全省的1/5左右。
(二)市县财政资金配套压力大。2015年,常德市三项奖励扶助对象共20.71万人,需兑现奖励扶助资金14134.57 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8.34万人,市县财政共需500.65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11.53万人,市县财政共需1660.3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8442人,市县财政共需309.6万元。三项奖励扶助制度,常德市县两级财政需配套资金达2470.57万元。而与常德人口规模差不多的永州市,2015年三项奖励扶助人数只有3.57万人,市县财政对三项奖励扶助配套只需421.78万元。常德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是其6倍。如果加上城镇独生父母奖励配套资金4500万元,市县财政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总配套资金将超过7000万元。另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奖励扶助资金的标准逐步提高以及奖励扶助对象持续增长,常德市县两级财政已感到了沉重的压力。
(三)现有财政资金分配体制不合理。国家现有的按人口总量分配资金的财政体制,导致了我市由于计划生育抓得紧,人口增长总量比其他市州少,在上级转移支付等财政资金来源上,比其他市州少,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多,所需配套资金支出远比其他市州多,形成了计划生育抓得越好,市县财政配套资金负担越重、压力越大的局面。
二、对省级财政予以专项补助的建议
建议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要对常德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予以专项补助,专项补助资金不低于市县财政配套总额的50%,从而缓解常德市县财政配套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