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是政协湖南省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湖南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
(一) 负责省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主席办公会、委员专题协商会、对口协商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 协调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省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 负责省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全国政协办公厅的委托,组织在湘全国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四) 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战线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五) 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省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六) 联系和指导全省各级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省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 负责省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省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 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九) 负责接待来湘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十) 承办省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由办公厅、研究室、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等10个正厅级单位组成。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人事处、行管办、保卫处、宣传处、机关党委、离退处、新闻信息中心、接待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10个内设机构;研究室下设综合处、理论处;提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提案督办处;其他七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各分别内设办公室。省纪委向省政协派驻有纪检组。另外省政协下辖4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中省政协修建队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政协招待所、省政协印刷厂、湘声报社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共5个:
1.湖南省政协办公厅本级
2.湖南省政协机关修建工程队
3.湖南省政协机关印刷厂
4.湖南省政协机关招待所
5.湘声报社
第二部分 湖南省政协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909.81万元,支出总计12909.8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1.14万元,增长19.88%。 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协云平台建设,2017年新增了政协云配套建设项目;二是为确保安全,更新了部分老化公车,新购置省级领导公务用车一台、重宾接待用车两台和实物保障用车一台。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24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22.02万元,占89.16%;经营收入1316.12万元,占10.74%;其他收入11.34万元,占0.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3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3.08万元,占59.18 %;项目支出3430.57万元,占29.49 %;经营支出1318.02万元,占11.3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67.9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16万元,增加22.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0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拨款支出增加1638.61万元,增长18.9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02.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62.44万元,占88.94%;教育(类)支出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13万元,占7.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56万元,占0.51%;资源勘探信息(类)等支出29.7万元,占0.29%;住房保障(类)支出323.49万元,占3.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74.76万元,支出决算为533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发放综治奖金及绩效奖金,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41.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年初预算为702.59万元,支出决算为68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年初预算为210.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省政协实际工作运行的需要将该科目部分资金调整用于其他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年初预算为28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省政协实际工作运行的需要将该科目部分资金调整用于其他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7.97万元,支出决算为46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民宗委年中追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项目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1.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发放综治奖金及绩效奖金,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6.01万元,支出决算为34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处于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部分缴费截止2017年底未完成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老同志本年度的医疗费主要以门诊医疗为主,没有以往长期住院治疗的情况,年初结转结余的医疗保障费用足以支付本年医疗费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印刷厂年中追加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预算。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2.75万元,支出决算为28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7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3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8万元,支出决算为6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9万元(未含省级领导因公出国(境)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0.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2%。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93万元,减少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78万元,增长2.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7万元,减少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3万元,下降6.47%。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5.51万元,占1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6.27万元,占6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46万元,占15.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115.5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累计23人次,其中省级领导2人,出访经费26.51万元,厅级及厅级以下人员21人,出访经费89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6.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7.36万元。2017年购置省级领导公务用车一台、重宾接待用车两台和实物保障用车一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8.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课题调研、委员视察及参政议政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临聘司机工资及“五险一金”等。2017年,湖南省政协办公厅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4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30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委员、外事联络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湖南省政协办公厅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8个,来访外宾88余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4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省市政协及省内市州政协来机关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待相关单位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湖南省政协办公厅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19个,来宾1885余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政协办公厅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协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按照《政协湖南省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84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2.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
3.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4.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存在调剂使用的情况。
5.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6.个别事前审批执行事项有待完善。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细化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减少频繁追加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在合理范围内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2.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按批复执行预算
建议严把费用开支,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并加强预算分析,将预算管理情况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3.规范制度执行,确保资产资金安全
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保持账实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按管理权限及时作出处理。
在经费审批方面,审批流程方面应严格执行《政协湖南省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加强事前审批控制,经费审批严格做到无授权不可为。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4.31万元,比2016年减少333.52万元,减少16.95%。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的一般性支出。二是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支出审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23辆、一般公务用车39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政协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省政协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指省政协召开省政协委员全体会议及常务委员会议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省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指省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省政协机关印刷厂、省政协机关修建队、省政协招待所、湘声报社等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省政协用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省政协用干部学习、组织培训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省政协离退休人员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省政协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省政协二级差额事业单位用于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至机关印刷厂的2017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政协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