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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公立医院逐利性,建设“健康湖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6]    来源:

打破公立医院逐利性,建设“健康湖南”

毛曼莉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政策一推,就把全国大大小小的公立医院推向市场,原本“服务民生”的机构,变成逐利机构,公立医院大搞创收,导致药品贵,看病难,也致使“潜规则”在部分医院大行其道,公立医院的大肆逐利,不仅加重群众看病负担,也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其问题的普遍性在我省也不例外,如:市民一个小感冒,一到医院要花好几百元,有的医院甚至主动问你是否有医保,有医保的给你一大堆药是免不了、一旦需住院床位紧张、费用贵等如此乱象,为此,我省政府应读懂中央“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湖南实际,出台新政,建议:

   一,打破公立医院逐利性,就是要落实湖南省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抓住公立医院本身就是公益性的这一原则,加大我省政府财政投入,保证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支出,公立医院公益性经费及人员工资,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同时,要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行为,构建健康科学的药品流通秩序和价格形成机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理顺医患关系,引进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我省政府除了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外,要引进激励机制,并根据医疗行业特点,改变以往医生医务繁重、薪酬低的困局,适当增加医务人员的薪资报酬,决不能把医患关系变成商家和消费者关系,必须尽快斩断医务人员收入与患者就医费用的利益关联,及医院、医务人员唯利是图的坏习惯。

    三,探索多形式分级诊疗机制,方便群众就医。推行分级诊疗,就是以患者为中心,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度进行分级,引导疑难病、重危病患者到大医院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基层医院治疗,建立方便群众就医的新型医疗模式。省级级医院应经常性选派中高级医师及专家团队,前往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基层医院蹲点或定期会诊,使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基层医院能更好得到专家的业务指导。省级级医院应建立医联体,建立较为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既缓解了省级医院的压力,又减轻患者的负担,应逐步推广到各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基层医院,对口帮扶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医院及我省各地民办医院。

     四,加强人才培养,推进优质人才下基层。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卫生院建设关键是人才培养和临床专科建设,为扩充队伍,应委托省内外医学院或国外如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外高校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大学生,毕业后充实到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基层医院。此外,应帮助受援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基层医院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从省级医院选出医院管理骨干,到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基层医院挂职帮扶,切实提高地级市、县(市)级、乡镇医院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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