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汉寿县环卫转运车实施高路免费通行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6-01-26] 来源:
关于对汉寿县环卫转运车实施高路免费通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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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也在不断增大。因此,居民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越来越高。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和湖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21号)的相关文件精神,汉寿县于2011年10月动工建设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2012年9月25日通过省垃圾无害化领导小组验收,2012年12月10日启动运行。但由此也衍生出垃圾外运高路费用居高不下的问题。
该县县城每天产生180吨生活垃圾,经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处理后,由4辆大型压缩转运车转运至常德火电厂,每天每辆转运3次(15吨/次),每次需缴高速过路费90元,每天高路收费为1080元,一年的高路费用为40万元;同时,太子庙开发区、集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为50吨,每天转运5次(10吨/次),每次需缴高速过路费70元,每天高路收费为350元,一年的高路费用为13万元。综上,该县每年因垃圾外运产生的高速过路费为53万元。此外,随着该县县城区今后进一步的发展、扩建,周边乡镇、农村的生活垃圾纳入垃圾无害化处理,将会增加大量的处理费用,对于县财政来说,是一个较大的财政支出。垃圾无害化处理本身作为社会公益事业,改善了城市生活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为解决民生问题而服务,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更好地发展县域环卫事业、应在相关费用方面予以减免。
建议:
一、请省财政、省物价、省交通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拿出环卫转运车高路免费通行方案。
二、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汉寿县环卫转运车高路免费通行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