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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要求,2012年,长沙市政协在全市重点调研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共召开座谈会27场次、视察18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走访42户学生家庭、发放并收回各类调查问卷162份。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长沙市市委、市政府依托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发展,不断加大农村教育发展力度,农村教育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一是教育环境逐步优化,二是教学条件逐年改善,三是师资力量稳步提升,四是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尽管这些年来长沙市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教育投入不足、师资水平亟待提高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教育投入仍然不足,均衡发展差距较大
与城区学校相比,农村学校在基础条件、保障水平、生源结构等方面都有明显差距,成为制约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详见下图)。
一是教育保障水平不高,基础条件仍显薄弱。目前,全市教育法定投入还有不到位的现象,城市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还没有全部用于教育。全市共有110个教学点,提质改造的任务比较繁重。基础设施方面,除校舍更新外,一些学校的其他条件,如运动场地、学生课桌仍是几十年前的水平。而且,大部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由原富余校舍改造而成,部分农村学校食堂没有餐桌和凳子,学生只能端着盒饭走着吃,与城区学校形成鲜明对比;校车配备方面,大部分农村学校没有配备专门的校车,而市场化的校车营运模式,虽然解决了学生上学不便的问题,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校园美化、亮化、绿化等也亟待加强。
二是生均经费标准不高,正常运转仍较艰难。目前,全市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拨付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当的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生均公用经费的实际增长与当前物价和人员工资的增长不相适应。特别是人数较少的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严重不足,正常运转举步维艰。部分小学每学期拨付到校的可以支配的生均公用经费不到200元,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学校特别是生源少的学校保运转的压力。
三是大量生源无序流动,资源配置导致不均。农村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缺乏,生源非理性流动问题突出,长期存在向城区学校、城镇学校集中的现象,城区和城镇学校大多“人满为患”,造成了城区办学压力越来越大与农村教育资源闲置的矛盾。
——师资结构严重失衡,整体水平亟待提高
一是结构失衡。编制配备上,湖南省执行的仍然是10年前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配编,农村学校由于生源分散,教学班少、班额小,不少学校根本无法开齐基本课程,农村学校教师“数量整体超编、结构性缺编”的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农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缺编严重,偏远学校尤为甚。学科结构上,农村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教师专业不对口、混科任教的现象非常普遍,有老师上全科的,个别教学点还有几个年级的学生在一间教室上课的现象(复式班)。年龄结构上,农村学校年龄结构偏大的教师知识更新慢,对课程不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相对薄弱。有的教学点面临老教师退休后无人愿意去任教的断档危机。性别结构上,小学女教师多、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二是素质偏低。在学历方面,全市农村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远低于城区教师。农村学校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前民办教师转正的;因教师编制配备标准等因素的制约,农村学校聘请代课教师的现象比较普遍。大量农村小学几乎不可能在非假期之外抽出人员参加培训。
三是队伍不稳。受福利待遇、工作环境、成长平台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村教师缺乏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很多师范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任教。长沙市每年就有500名左右农村教师流出或流失。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是促进教育均衡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和保证。结合长沙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现状,对加快发展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提出几点建议。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浓厚尊师重教氛围
一是树立教育均衡发展的执政理念和工作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任务,明确路线图,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制。要进一步确立区(县市)政府的义务教育法定责任,将均衡发展程度作为评价区(县市)政府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核心标准。
二是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议省委、省政府尽快出《关于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农村教育发展阶段性目标,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构建关爱留守儿童新机制。建议研究制定关爱留守儿童的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社会、学校,特别是未成年人家长、未成年人委托监护人在监护和教育未成年人方面的职责,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多元投入、优化配置,进一步夯实教育基础
一是提高投入水平,强化农村学校发展保障。实现教育投入增长与全省经济增长同步,保障法定投入到位。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做到每年提高10%以上,并足额拨付,全额用于学校运转,新增经费支出,以县级财政为主负担,省财政适当补助。城市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部用于教育,并切实保障专款专用。建立分类分档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机制。城市名校要与薄弱学校结对子,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提倡对口帮扶,实施学区化管理。
二是优化学校布局,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要落实国务院颁布国办发〔2012〕48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审慎推进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坚持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坚决不搞“一刀切”。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办学条件改善步伐。大力支持薄弱学校建设,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寄宿制学校配备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和聘用必要的人员,并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实施好“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优先向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输送优质资源,实现城乡优势资源的共建共享。
——优化结构、稳定队伍,进一步提升农村师资水平
一是完善教师编制配备机制。落实国发〔2012〕48号要求,到2015年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并对村小学和教学点予以倾斜,对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适当配备校工。建议省里迅速修改完善农村教育编制配备标准。建立教师配置与课程开设同步推进的编制配置机制,在区域范围内重点补充、调配紧缺科目教师,解决“超编缺科”问题。
二是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和地位。在工资待遇上,大幅提高农村偏远地区教师、到农村帮扶支教教师的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标准,保证高于城区教师工资水平。在职务职称上,对长期在农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的教师,给予特殊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增强农村教师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实施偏远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将其纳入定向公租房保障体系。
三是加大教师引进、培训、交流力度。全面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培养好校长,提高校长职业化水平。推进农村小学教师更新换代,保证每所完小以上规模学校至少有1名以上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培训指标向农村教师倾斜。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要形成制度、扩大范围。探索建立“走岗走教、多校任教”,“置换走教、换岗交流”等乡(镇)域内教师流动机制。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长沙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党派中共
界别特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