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协会议 > 政协全体会议 > 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大会发言

廖炎秋:关于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作用的几点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4-01-27]    来源:研究室

  我省的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最初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以衡阳市为例,1991年衡南县率先开展建立乡级政协联络组的试点工作,随后市政协开始在全市推广这一试点经验。到1992年全市相继成立了区镇政协联络组,由区镇党委副书记或宣统委员兼任联络组长,联络组长被定为正科级。1995年撤区并乡时,全市乡镇(街道)均设立了政协联络组。2002年,鉴于乡镇政协派出机构名称不统一,有称政协联络组,有称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的情况,经市政协与市编办协商后,将乡级政协派出机构统称为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简称政协联工委),乡镇政协联工委主任与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一样,同为正科级。目前,全省14个市州已设立的乡级政协组织2500多个,基本上实现了乡镇(街道)的全覆盖。

  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自成立以来,在各县(市)区政协履行职能中发挥了基础性、主体性、桥梁性作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履行职能成效显著,为推动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乡镇政协联工委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机构定位不准,自我认识不明。虽然我省所有乡镇(街道)现在都设有政协组织,但省委却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对其工作性质、职责、权限进行明确定位。很多老百姓都不清楚乡镇政协联工委究竟是做什么的,有的人还认为政协就是“一年一个会,五年换个位”。甚至有不少联工委主任也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很清楚,感到非常困惑,对政协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准确把握,分不清人大工作与政协工作在乡镇有什么区别,对开展政协工作无处着手。

  二、人员配备不全,办公经费不足。目前,乡镇政协联工委的领导班子大多仅配备了一名主任,只有少数县(市)区配备了一名兼职秘书,大多数乡镇政协联工委就是“一套班子一个人”,联工委主任成了“光杆司令”。在履职过程中,很多驻乡镇的政协委员在写提案和社情民意时都要政协联工委主任帮忙代写,出现了“委员是老板,联工委主任是秘书”的状况。同时,由于政协联工委主任属于乡镇“四个头”之一,往往分管着乡镇最杂最重的中心工作,客观上造成他们很少有时间有精力来开展政协工作。此外,目前乡镇政协联工委的经费既没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标准,严重制约了乡镇政协联工委活动的开展。要开展履职活动,相关经费全靠联工委主任自己去争取,有时还需要政协委员来“救济”。

  三、管理体制不顺,考核机制不严。虽然说政协联工委是受县级政协和乡镇党委双重管理,但在具体实践中,政协联工委主任的提拔使用都是由党委直接考察任命,县级政协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客观促使了政协联工委主任重党政中心工作而轻政协工作情况的形成。再加上县级政协组织没有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对乡镇(街道)联工委的工作没有激励和处罚措施,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使政协工作的开展基本处于放任状态,有精力就多干点,没兴趣也可以不管不顾。

  四、政策支持不够,操作规范不全。《政协章程》中对于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政协组织,并没有明文规定,从而使乡镇(街道)一级政协组织目前还没有纳入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当中,联工委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依然有“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在探索实践之初,各地政协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各行其事,从而形成了目前联工委的机构设置范围不一、名称五花八门、履职也不平衡的状况。

  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是在县级政协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县级政协工作向基层的拓展和延伸,是人民政协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组织基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机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指示精神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的作用,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对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进行准确定位。一是机构定位要准确,要明确联工委是县级政协的派出机构;二是管理定位要准确,联工委受县级政协和乡镇党委双重管理;三是工作定位要准确,联工委的工作要立足本职,服务大局。

  二、要明确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的职责。新形势下,联工委主要有以下六大职责:一是知民意,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有什么需求,向党委、政府提供前沿性的重要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二是化热点,解疑释惑,化解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淡化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三是当智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复杂问题和党委、政府未考虑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四是善监督,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改进方式方法,促使基层各项工作规范运转;五是推民主,创新举措,以协商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六是促民生,了解群众疾苦,关注弱势群体,及时发现并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促使各项民生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具体来说,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就是要成为党委政府与老百姓沟通的“连心桥”,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成为基层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大舞台”。

  三、建议省委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机构建设的意见》,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在出台的文件中,要明确以下几个具体事项:一是要明确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的机构性质、职权职责,确保其有位子、有职权、有任务;二是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并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的办公设施建设,保障其正常开展工作;三是要制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人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明确每个政协联工委在配备一名正科级主任的基础上,与人大一样,增配副科级副主任1名,另配正股级专职秘书一名;四是对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领导班子的任免,应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明确由县(市)区党委提出建议人选,经县(市)区政协党组与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考察后,最后由县(市)区政协常委会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免。五是参照《政协章程》关于“政协委员中应有60%以上的成员为非党人士”的规定,要明确配备一定比例的非党人士担任联工委主任和副主任职务;六是要参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各级党委有关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规定,就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履行职能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确保其履行职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四、建议省政协向全国政协反映,要从国家层面上为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的设置提供刚性的政策支持。最新的《政协章程》是2004年3月12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的,距今已快10年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认为政协章程中的有些条款也应与时俱进,作适当的修订。比如:可以对《章程》中的第40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进行适当修订,明确可以在乡镇(街道)设立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作为县级政协的派出机构履行政协职能,从国家层面上为乡镇(街道)政协联工委的设置寻求刚性的政策支持。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衡阳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党派中共

  界别特邀

主办:政协湖南省委员会   承办:新闻信息中心

新闻信息中心电话:0731-84892011   传真:0731-82244360   E-mail:hnzxadmin@163.com   备案序号:湘ICP备1301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