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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关于行政编制不在省政协机关的省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阅读文件、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 时间:2010-06-12 来源:
湘办发[1993]34号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我省有的省政协兼职副主席和大多数省政协常务委员的行政关系在原单位,不在省政协机关,妥善解决这些同志阅读文件、生活待遇和有关工作方面的问题,使他们履行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责,对加快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现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以及政协章程的精神,对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省政协兼职副主席阅读文件,是中共党员的,可阅读副省级干部阅读的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文件; 非中共党员的, 除少数纯党内问题的文件外,原则上与上述阅读范围相同。
    二、省政协兼职副主席享受副省级领导干部医疗待遇;住房按不低于厅级干部的标准,由所在单位优先安排;参加社会活动及工作用车,所在单位应予以保证;任职期间工资、生活补贴没有达到专职副主席最低标准的,由所在单位发给差额补贴。
    三、行政编制不在省政协机关的省政协常委,原任副厅(地)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其政治生活待遇不变。未担任过副厅(地)级领导职务或在企事业单位及基层工作的省政协常委,是中共党员的,任期内可阅读厅(地)级干部阅读的文件;非中共党员的省政协常委阅读文件,除少数纯党内问题的文件外,原则上与上述规定相同;省政协常委阅读文件,具体组织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安排,文件没有发至所在单位的可定期到其所在的市、州政协或地区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阅读。
    四、行政编制不在省政协机关的省政协常委,其工资、奖金、医疗、用车和其他生活福利及管理事务,仍由原单位负责;原单位已经撤销或合并的,由其业务归口单位或合并后新组建的单位负责。为方便工作,对不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省政协常委,一般应保留其办公室, 必要时可作适当调整; 有条件安装住宅电话的单位,对担任省政协常委职务的同志应优先安排。
    五、行政编制不在省政协机关的省政协常委,每年有三个月左右时间参加省政协安排的会议和其他活动,所在单位应尽量提供方便条件,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时间,核减他们的工作任务,保证能按时出席省政协的有关会议、参加视察活动和从事必要的社会调查。省政协常委参与省政协的会议和活动,由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并作为本人德能勤绩表现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因此而核减的工作量不影响其评奖、晋级和升迁;工资、奖金与完成业务工作直接挂钩,因履行省政协常委职责影响经济收入的,由其所在单位统筹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省政协常委,根据实际情况由省政协机关给予适当补贴。
    以上各项,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湖南省人事厅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