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环卫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和建议
刘革安
近年来,环卫工作日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环卫职工的权益保障力度逐步得到加强。但环卫职工仍然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劳动强度超负荷、社会保障不健全、人身安全受威胁、福利待遇普遍低等问题依然突出。为了进一步维护环卫职工合法权益,今年来,我们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视察活动等形式,对全省环卫职工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维护环卫职工权益存在困难和对策建议如下:
一、环卫职工权益维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全省各城区环卫局(中心)、环卫所共有职工68037人(其中正式职工11289人,编外固定职工2287人,临时工54461人)。环卫部门直接承担保洁、维护管理任务的道路清扫面积约25298万平方米,其中机械化完成清扫任务约9803万平方米,机械化率为38.75%,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27365吨,全年共产生生活垃圾约985.12万吨。通过对9539名(其中一线职工9196人,管理人员343人;男职工4018人,占职工总数的43.7%;女职工5178人,占职工总数的56.3%。)职卫职工的调查,环卫职工队伍呈现临时职工居多,专业人员较少,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等特点。近年来,在环卫职工工资待遇有所提高、工作环境逐步改善、安全生产保障逐步提高的情况下,环卫作业很累,环卫工人很苦,环卫职业很危险的局面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清扫任务繁重,劳动强度超负荷。据调查统计,环卫工人的每日工作时间一般是8-12小时,部分达到12小时以上,还有部分环卫工人的周工作时间达到80小时,经常凌晨4点上岗、午夜10点回家,远超过《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环卫工人不仅日工作时间长,还处于常年无休状态。在工作额度上,长沙市人均工作量达到每人每天4500平方米以上,株洲市人均工作量达到每人每天5800平方米以上,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每人每天达10000平方米,衡阳市人均每天要清扫5800平方米,甚至达到1万平方米。工作强度远超过《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规定的每人每天3100-3300平方米劳动定额标准。加之一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前扫后扔,重复工作量大,加剧了环卫职工的劳动强度。
(二)工资待遇低,家庭生活艰难。从调研情况来看,环卫职工月工资在1000元以下的占49.9%,月工资在1000-1500元的占42.1%,大部分环卫临时职工为当地的最低工资。从个案来看,环卫正式工人工资最高长沙是2400元∕月,而临时工只有1000元∕月,月收入只有正式职工平均工资的41.7%,临时工全省最低的邵阳洞口县仅有440元∕月,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临时工基本没有岗位津贴,没有加班费在全省具有普遍性。统计中有45%的环卫工人租房居住。为了节省房租开销,大部分环卫工人采取合租的方式租住地理位置偏、环境卫生差、安全系数低的城郊平房,有的甚至居住在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旁、桥洞下、废弃厂房里。环卫职工微薄的收入导致家庭生活十分艰难。
(三)社会保障缺失,生活隐患突出。从调查情况来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环卫临时工占总人数的80%以上,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有40.5%的不清楚劳动合同内容;60.4%的环卫工人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有相当一部分临时工也没有加入到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行列,部分超过60岁的环卫临时工被排除在工伤保险外。环卫职工面临的劳动无合同,养老医疗无保险,住房失业无保障的“三无”困境,致使养老、抗大病能力极弱,一旦患重大疾病,整个家庭将不堪重负,一旦遭受不测,将产生巨大的社会风险。
(四)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安全威胁大。环卫职工不仅面临脏、臭、污染、有害垃圾、粉尘、汽车尾气的侵蚀,也遭受日晒雨淋、严寒酷暑导致风湿病、肺结核、椎肩盘突出等职业病折磨,还面对疾驰车辆对人身安全的巨大威胁。据调查,环卫职工的工作环境空气中细菌总数、硫化氢、甲烷严重超标,苯的浓度超过正常值的25.7倍。2012年全省意外受伤的环卫工人数达1669多人,致死20人,2013年上半年,衡阳县20余人遭受意外伤害,衡阳蒸湘区2名环卫职工被撞死。
(五)文化生活匮乏,心理健康受影响。环卫职工的工作场地和居住地缺少文化活动设施,加之工作时间过长,工作太累,环卫职工很少有文化娱乐生活,成为了城市生活中的“文化沙漠”人群。
二、有效维护环卫职工权益的对策和建议
在我省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政府投入不足、经费渠道狭窄、环卫设施滞后、社会保障水平低成为制约维护环卫职工权益的主要瓶颈。维护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让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内在要求,也是让环卫职工体面劳动的重要基础,还是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为此, 我们建议:
(一)加大经费投入,切实解决环卫职工收入过低的问题。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住建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建城〔2012〕73号)文件精神,通过提高环卫资金的预算额度、加大财政投放力度、拓宽环卫经费渠道、建立环卫职工专项经费等措施,切实解决收入过低的问题。一是提高环卫职工的工资标准。建议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工资结构标准,逐步将一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提高到城镇职工的平均水平标准。二是着力推进同工同酬。加大环卫机构的改革力度,着力推进环卫职工同工同酬,建立环卫职工工资专项核算制度,防止环卫机构机关管理人员和编制内人员挤占一线环卫职工经费。三是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建议环卫部门将环卫工人工资分配形式实施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及加班费相结合,适度向长期坚持在一线的环卫职工倾斜。
(二)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环卫职工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各级政府劳动行政职能部门和各级工会要加大监管和维权力度,加强对环卫行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指导,督促环卫企事业单位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级的管理部门中去。一是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环卫部门必须规范用工制度,科学界定环卫职工的身份归属和政策待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服务外包企业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二是积极探索解决环卫工人的各项社会保险。环卫部门应会同社保部门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适时推出超龄职工社保,让连续工作的超龄环卫工人持续缴纳社保,推动解决好环卫工人的社保问题。三是保障好环卫工人的休息休假权利。要配齐休息日、节假日轮班人员,落实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资,以保证环卫工人的休息休假权利。四是保障好环卫职工住房保障。把环卫职工纳入城市经济适应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范围。对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低,廉租房没达到租住条件,比如可通过降低环卫企业营业税反补环卫工人住房补贴等,切实为不能解决住宿的环卫工人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
(三)提升机械作业率,切实解决环卫职工劳动强度过大的问题。一是依法合理确定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建议省住建厅牵头修订《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试行)》,环卫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制定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标准。二是提高环卫行业机械化作业率。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采用不同的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对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避免人工清扫,减少环卫工人在作业过程中遭遇意外伤亡的风险。三是配备安全作业装备。环卫部门要规范和改善环卫交通安全标识,给环卫职工配备安全工作服、环卫警示牌和反光装置,增强警示功能,以提高环卫职工作业时的安全性。四是提升环卫职工安全作业能力。环卫部门要落实岗前培训,注重职业定期培训,加强对环卫职工的培训考核,确保环卫职工掌握相应的工作技能和方法,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五是加大工班房建设力度。要加大投资在市内清扫路段增设工班房,为环卫工人提供歇脚的场所,解决环卫工人用餐、避雨无场所的问题。
(四)强化制度规范,切实解决环卫职工职业病防治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提高预防职业危害和劳动保护工作水平,在成本测算或财政拨款时,将环卫工人职业卫生健康方面的费用,包括常规体检费用、职业健康专项体检费用和劳保用品等一并考虑进去专款专用。要委托专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对环卫行业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制定环卫行业有毒有害岗位认定标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行业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卫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五)营造良好环境,切实解决环卫职工遭受歧视的问题。要进一步为环卫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支持、爱护环卫职工的良好氛围。一是开展文明卫生创建。通过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形成党政主导、环卫协同、社会参与的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使市民增强对环卫工作的了解,提升对环卫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正面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卫工人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大力推荐优秀环卫工人评选先进人物和劳动模范,增强环卫工人的荣兴誉感和归属感。三是要构建良好平台。积极吸收一线环卫工人为“两代表一委员”,拓展环卫工人的参政议政渠道,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平台。经常性开展环卫志愿活动,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环卫职工。
承办单位:
主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会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