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调研。4月26日至28日,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省政协人资环委和省林业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我省林长制试点县之一的石门县开展调研。省政协人资环委分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气象局一级巡视员常国刚,省政协人资环委分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计世飞,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剑波,省政协老委员咨询团成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文仕知和有关专家参加了这次调研。
石门县有林业用地面积431.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2.5%,森林覆盖率达71.59%。先后设立了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夹山国家森林公园、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长梯隘国家石漠公园、罗坪省级地质公园、洛浦寺省级森林公园和白云山市级森林公园等7个自然保护地,是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湖南省重点林区县。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夹山森林保护情况、仙阳湖湿地保护情况、皂市镇和维新镇封山育林现场、白云山国有林场生态产业发展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常德市林业局、石门县政府及林业局关于实施林长制的情况介绍,和基层林长们进行了深入交流。调研组提出,林长制就是责任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就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将各级林长明确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广大林长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要通过“林长制”实现“林长治”,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营造更好生态环境。